第306章:难以摆脱法术惑
无量那时候还不叫无量,他叫宋才桀,曾经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每日赏花骑马,舞文弄墨,和小厮们在巷子里蹴鞠,从没有事情令他烦恼。
他放弃继续考取功名,令父亲对他爱恨交织。
直到他开始修炼炼金术的奥妙以后,父亲更是立即在心底将他视为疯魔。
他用炼金术中的潜行大法离开了父亲亲手锁住的房间。
十七岁就踏上了浪迹天涯的道路。
他一路游历不同地方,从南至北,又从东至西,旅途中依旧沉迷在炼金术的研究之中。
他意识到,他无法停止,是这本书在诱惑他。
他无数次下定决心合上书本,将它埋到泥土深处。
可总是会在第二天把书原样挖出来。
一旦离开书,他整个人就仿佛失去了生存的目标,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他知道这本书给他下了咒。
但凡认真读过前两页的人,依旧冒险往下翻开书页,就必然会被书打上一个咒语,非要逼着他把每个法术钻研到底,一直钻研到最后一页为止。
否则,他会失魂落魄的去寻死。
有一次他再度放弃这本可怕的黑书,把它丢进河中,试图找回正常人的生活。
结果当晚他就梦游了,双脚不受本人控制,在没有任何感觉的情况下攀爬到桥梁边,纵身往下一跃。
落入水中后,他骤然惊醒,在水底疯狂挣扎,好在他年幼顽皮,常和伙伴去河边玩耍,学过游泳,双脚乱蹬后,总算浮出水面,重获新生。
当他虚脱无力的飘在水面上,往下游顺势流淌之际,他发现那本沉甸甸的黑色古书如同一截腐烂的木桩在他肩膀边如影随形。
仿佛鬼魅。
书在传递一个信息,书毁,他亡。
要摆脱这本书的唯一方法就是自杀,可他还不想死。
他不得已重新把书捡回来,那是最后一次丢弃它。
从此他认命了,只能放纵自己,屈服于书的诱惑,一页接一页的往下研究。
炼金术涉猎之广令人称奇,能够治病、下毒、提炼宝石黄金、制造药物,甚至可以提炼出各种珍稀的化学元素;
加上融合了玄法的技能,他还可以从书中学到玄门咒语和法术。
随着日月推移,他从最低阶的咒语一路学到了高阶的炼丹术。
按照书中方法提炼出丹药,却没有试药的对象。
他不想冒险找别人当实验品,万一别人吃下去死了,怎么办?
他便只拿自己的身体来进行试验。
《玄法炼金术》中记载着九种不同效果的丹药,分别是能令活人肉体原样愈合的地行丹、能让死人成为傀儡的风行丹;
可以叫所有生物长生不老的火行丹,可以把人隐形的水行丹,可以杀人无形的雪行丹,可以叫人无性孕育新生命的雾行丹,以及让人永久沉睡的同时保持肉体永不腐败的天行丹;
还有令言语成真的电行丹,最后一样是所有世人最为向往的宝藏,那就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月行丹。
他由浅入深,把每一样丹药都提炼了出来。
如今回忆起来,只是一句话就能带过的经历。
可这段经历,实际上耗费了整整二十年。
一个少年,硬是打磨成了一名临近中年的沧桑男人。
《玄法炼金术》的内容有多么复杂艰涩想必不用形容,学习的途中需要收集各方面的知识才能吃透其中奥秘。
幸好这本书遇上的人是宋才桀,他脑子聪明。
别人读十遍才能理解的知识,他往往一遍即可融会贯通。
如果换做另一个人来学习此书,可能需要五十年,可宋才桀只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已经是奇迹。
但是对他来说,二十年是很漫长的。
因为他只有一个人,不停的漂泊旅行,只有孤独和危险作伴。
由于他修炼古怪的法术,经常会引起当地人的注意,在被当地人当成邪魔巫师送去实施私刑之前,他必须提前离开。
从未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两个月,心灵上的疲倦已快要把他压垮。
他在漂泊中,几乎把修炼出来的丹药都尝了个遍。
他意外发现地行丹不仅仅可以治愈外伤,还能治愈内伤;
风行丹复活的死人就再也死不去了,唯一让这个活死人停止活动的方法就是令其尸首分离,分开埋葬,活死人就会暂时休眠,一旦重新把脑袋接上,活死人又能继续行动;
他想,风行丹绝不可以滥用。
他后来又陆续吃下水行丹,方便他隐身进出各种地方,让他的旅行不必再为居所、钱财和食物烦恼;
他服用火行丹的时候,已是三十七岁,实际上,他在三十岁那年就提炼出来了,可是这个丹药的提炼过程实在太繁杂,好几样材料都是靠猜的,他一直担心自己提炼的方法错误,怕吃下去反而会引起副作用,所以一拖再拖;
直到某天喝醉,他厌倦了生命,赌气般的吃下了火行丹,没想到他成功了。
从此把容颜留在了三十七岁,永不衰老。
至于杀人用的雪行丹、和无性孕育的雾行丹、让人永久沉睡却不腐败的天行丹他都用在了动物身上,目前来说,还未失效,他也没有心思找人做实验。
起死回生的月行丹效果太过强大,一旦使用可能会颠覆这个世界的秩序,他暂且保留着,从未实际给任何活物品尝过,所以,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他到今日还是未知。
最令他琢磨不透的,是令言语成真的电行丹。
这个丹药比起死回生的丹药更叫人充满了期待。
究竟怎样使用,又能起到怎样的作用?书中竟然没有记载清楚,仿佛是原作者故意设计的陷阱。
什么叫做言语成真?难以想象。
宋才桀也只好暂时把电行丹放在一边,中止了研究。
修炼完丹药以后,又过了五十年,他看上去还是三十七岁,但那时候,他已是一个垂暮老人,至少在内心里,是一个早已厌世的无可救药的老人。
他终于达到了炼金术的最终阶级,那就是提炼黄金。
提炼黄金本来是炼金术最原始也是最纯粹的目的。
宋才桀起初想不通,黄金并不难求,为何非得要通过化学的方法提炼出来?这样有何意义?为了增加财富?老老实实去赚钱,比用各种稀有元素提炼黄金要更加快捷吧。
这些年为了弄到提炼黄金必须的七大元素,他差不多把整个地球都兜了一圈,食人族和原始森林也见识过不少。
成为富翁和成为一个四处探险的化学专家,必然是前者容易。
如果达到能够随心所欲提炼黄金的能力,那一定已经不需要黄金了,就像他一样。
这样一来,炼金术岂不是多余的?
这些想法,直到他彻底学会了炼金术之后,才完全的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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