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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银子很重要


  “这是什么意思?”

  武氏中午过后见素兰过来,打开她带来的包裹一看,顿时愣在哪儿了。

  府里的月银是多少,她知道。

  顾敏的娘家从来没有帮衬,她也知道。

  而现在,包裹里满满的银子,粗略一估计,大概有两百两吧。

  这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了。

  “这银子,你拿回去,和你家格格说,就说她的心意我领了,不过,这银子我是万万不能收的。”

  这顾氏有多少家底她难道还会不知道啊!!

  你说怎么有这么傻的人,居然把全幅身家给了自己的。

  不知道她马上就要生产,还有需要打点银子的地方吗?

  至于生产后,那银子更加会是像流水般的出去。

  难道只靠四福晋和爷的赏赐就行了吗?

  别傻了!!

  府里谁没点小外快的啊,像福晋就有陪嫁庄子好几处。

  至于李氏也有,不过,是四爷安置的。

  这在府里,也是个公开的秘密了。

  她和宋氏,包括现在的他他拉氏也有庄子上的出息,或者是娘家人的补贴。

  素兰朝武氏福了福身,然后道,“武格格您也知道,我家格格的脾气的……”

  若自家格格是个听劝的,自己哪里会过来送银子啊!!

  当时,顾敏说要把这包两百两银子的包裹给武氏,别说她反对,哪怕是葫芦也是坚决反对的。

  葫芦都坚决得要死谏了,可有什么用?

  素兰当时看见那包银子,那是真想不到,自家格格居然还是个会存银子的。

  不过,对于她手里的那些金子,她更加好奇。

  好像理论上她没这渠道得到这些吧?

  顾敏不说,她当然也不会多嘴问。

  “这样吧,先把这银子放我这儿,我过几天,等我手头的事忙完了,亲自给她送回去。”

  顾氏的硬和拗,武氏也是有亲自见识过的,便只能收下,省得素兰来回跑,到时候,让有心人瞧见了,更是一桩事儿。

  “格格,这没想到,顾格格还挺大方的,是她全部的积蓄了吧?”

  小方看着那包裹的银子,感慨的说道。

  虽说那顾格格平时为人傻呼呼的,不过,在心细的时候,还挺心细的,而且重情重义。

  “就算不是,也至少是大部分了,我们有多少月银,你又不是不知道?

  平时爷也没给她过多的赏赐,真是个傻子!”

  武氏摇了摇头,然后吩咐小方二人把这些银子给收了起来。

  她确实在花银子,要给家里人打点。

  只不过,还没到要向人四周借钱的地步。

  但顾敏的心意她领了,她也没有想到,第一个会伸出援手的,会是她。

  原以为是福晋。

  毕竟,那位一直装的是个最最慈善,而又想来拉拢她的人了。

  这人哪,只有你有危难的时候,才会知道,谁对你是真心。

  而顾敏在自己院里想的则是,自己得想办法赚银子才成!!

  现在自己才一个人,能存些银子。

  那么,以后倘若有了孩子,那就不一样了。

  如果是小格格,你得存嫁妆吧?

  虽说内务府会备一定数量的嫁妆,不过,那些东西,都是面子上好看的,中看不中用。

  至于四爷福晋哪儿,估计也会给些。

  但倘若要将来的女儿生活得称心如意些,想来,自己还得准备部分些。

  什么田地,庄子一类的。

  可是,这些方面,自己都不懂,也没人手。

  倘若是儿子的话,那就更加不够了。

  虽说四爷以后是当皇帝的。

  可是,在他没当皇帝前,他得娶媳妇养孩子吧。

  谁叫古代人成亲都这么早呢?

  万一还继承了康熙那爱美色的陋习,养好些个女人的,那就更加不够花了。

  四爷现在能过得那么滋润,那是因为有养母的嫁妆补贴。

  不过幸好,自己也还年轻,孩子呢,还在自己肚子里,慢慢筹划还来得及。

  自己院里,最早会放出去的是葫芦和素兰,那么,自己是不该和二人商量一下?

  “做生意?奴婢可不会,主子,这在府里不是很好?你怎么会想着做生意这事儿?”

  葫芦一听,立马就有些焦急起来。

  你说这格格的肚子,都老大了,怎么老乱七八糟想些有的没的?

  那武格格娘家的事,她也有所听说。

  可是,自家格格的娘家人,不是在内务府干活的嘛。

  那是吃的皇家饭,只要忠心耿耿,像她这样一样,会有什么事啊!!

  做生意的这种活计,怎么可能适合像她这样的人嘛。

  哪怕她以后成了亲,也是想在府里当奴才的。

  她早就想好了,等过几年,找个小管事,或者找个大管事的儿子成亲。

  这样,成了亲,还能回格格这儿当差。

  自己的孩子还能和格格的孩子一起长大呢。

  倘若是儿子,就让他当小厮,倘若是女儿,就让她一样和自己当丫头。

  这是一门多好多有前途的工作啊!!

  她才不要去做生意,或者找做生意的人呢!!

  而素兰的想法则多些,便道,“格格是想做什么生意?女红刺绣?”

  如果是做这个生意的话,莲藕倒是个好手。

  可是,按照莲藕的年纪,还得在府里干好些年呢。

  府里的规矩是一般丫头到二十岁出去配人成亲。

  倘若是在主子面前得宠的,那么成了亲再回来当媳妇子。

  和丫头不同的是媳妇子晚上是回自己家里睡觉。

  给主子出门办事什么的,媳妇子要方便很多。

  “我倒是想做饮食方面的生意,不过,倘若葫芦不愿意,那么,就得往女红刺绣方面考虑了。”

  毕竟素兰对做吃的并不在行。

  然后顾敏开始说起,她为什么想做生意的打算。

  “格格啊,奴婢……”

  葫芦听完顾敏说的,突然觉得,自己压力好大啊!!

  这将来小格格的嫁妆,小阿哥娶媳妇的银子都落到了她的手艺之上,怎么能让她不惶恐的。

  “你先别急,倘若你不愿意,我也不会勉强你的,而且一口不能吃个胖子,我也是有这么一个打算罢了,还未必会实行呢。

  毕竟,我手里也没多少可调动的银子。”

  倘若要开铺子,那么开在哪儿,面向的客户群体是哪方面。

  还有,启动资金得存起来,还有很多事儿要筹谋呢。

  自己又出不去,哪里有这么容易开始启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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