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生死关头男人上
方凌云的满足感和自豪感瞬间暴棚,在雌性面前展示力量和勇敢,是所有雄性生物的天性,不仅人类如此,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动物,都会这么作。
“运气,真的是运气。”方凌云谦虚了几句,心里乐开花了,哥随手一枪,一百五十米外射杀野狼,够不够传奇啊。
‘嗷……’
‘嗷……’
一声声狼嚎从四面八方响起,天已经完全黑透了,距离稍远就看不清,随着狼嚎的呼应之声越来越密集,不仅方凌云的脸色开始发白,原本其实很自信的江雪,心里也在打鼓。
黑风野狼的确很有名,可那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这些年来,因为黑风距离江家沿比较近,几次拉网猎杀,黑风口和野狼谷的狼群数量下降的很快,经过这里的时候,十次里有八次能看到野狼,数量却不多。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生物,它们会衡量双方的实力,觉得实力不够,是不会主动攻击的,而且它们知道人类拥有枪械,可以远距离射杀它们,所以只有在绝对优势数量的时候,才会主动进攻人类。
黑风野狼攻击人类,已经不完全是为了食物,而是复仇,已经没人说得清,黑风野狼和人类的仇恨要追述到什么时候,反正在这片区域,人类和野狼是不共待天的死仇,只要有机会,谁都不会放过谁。
“江雪姑娘,黑风口野狼有多少?”方凌云说话都带着颤音了,什么都看不到,可耳朵不聋啊,刚才的野狼嚎叫声,至少有几十匹,甚至可能更多。
“不知道。”没人知道野狼到底有多少,江雪知道的数据是,在过去的十年间,江家沿共猎杀了三百七十九匹野狼。
方凌云很害怕,在黑夜之中,两柄手炮无法带给他足够的安全感,身边还有位如花似玉的大美女,他只能壮着胆子想办法,这时候总不能让人家姑娘顶在前面,这已经不是丢脸的问题了,烧人品的。
“下马,拾柴,生火。”在极短的时间里,方凌云的大脑高速运转,快到让他觉得脑子超频太多,快要着火了,好在终于让他想到一个主意,动物都怕火。
“找不到足够的柴。”江雪对方凌云的主意很无奈,城里来的大少爷啊,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北疆TCD区,国家的大西北,距离国境线已经不远了,这里是一片大草原,每年有八个月的时间是冬季,野草枯黄,食物紧缺,百里之内找不出几棵树木,在这里,你想要找到足够阻挡几十上百匹狼的柴火,这根本不可能。
“肯定能。”方凌云坚定的说道,在他心目中,没什么是比生命更重要的,只要能活下来,付出再大的代价他也愿意,哪怕回头就被切片也在所不惜,先活过眼前再说吧。
没错,假货空间才是他的底气,地上的枯草不多,而且枯草的燃烧率太低了,就算你能找到小山般的一堆,烧起来也太快了,十几分钟,就能把山一样的枯草烧光,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方凌云的底气是假货空间里的东西,桌椅、床,还有一台发电机,以及两大桶备用的柴油。
下马,飞快的捡了一小堆枯草,没指望江雪,牧羊神女这会儿应该已经吓呆了吧,关键时刻,爷们一定要顶上去,男人不能说不行。
堆好枯草,右手一翻,打火机神奇般的出现在手中,方凌云是不吸烟的,自然不会有这东西,假货空间里的储备,昨天血拼的时候,被假货空间刺激到了,什么都想装里面,如果不是时间太赶,他真能买个活动房。
可惜了,如果空间里有快速装卸的活动房,那就简单多了,再怎么说也是房子,四把手炮守住门窗,再多的野狼来了也是送死。
卡嗒卡嗒,黑暗之中,小火苗带给人一丝希望和安全感,随着枯草的燃烧,火势越来越大,可这点枯草,要不了几分钟就会燃尽。
江雪站在五步之外,没有阻止方凌云的疯狂举动,虽然她明知道这是在浪费时间。方凌云能在短时间内想出主意,并且去作,不管有多笨,她还是有点小感动的,她知道,绝大多数人在这个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逃跑,向回跑,逃到人有的地方。
方凌云没有逃,而是想要与野狼群坚持战斗,真不知道应该说他是聪明还是愚蠢,很显然,他想的是自己的安危,宁愿和狼群面对面。
傻乎乎的笨蛋,挺有意思的,他就没想过,江雪骑术远比他要强得多,真的要逃命,也要看江雪是不是愿意照顾他才对。
白嫩嫩的小手心里,已经开始渗出香汗,她是从小在江家沿长大的,自然对黑风口野狼群耳闻能详。总体来说,江家沿的居民是稳占上风的,毕竟有枪,可每年,都会有被野狼偷袭的事件发生,严重的会死人,轻的也会受伤,甚至是残疾。
现代社会很少有人知道,狼牙其实是有毒的,被野狼咬上一口,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那会非常危险。当然,这种毒和蛇毒不同,不是神经毒素,而是腐毒,发作的速度慢,却更让人痛苦。
你永远都不要指望野狼吃完饭会刷牙,更别想教会它们用牙线剔牙,长期有肉丝肉泥夹在牙齿中间,慢慢腐烂,这种不是毒的毒,只要被咬上,不管咬在哪儿,都会让人很闹心。
事实上,狼喜欢咬猎物的喉咙,其次是腿,最后才是胳膊,至于其它的部位,它们很少下口,那是在战斗之后进食的时候,才会选择的,例如你的肚子。
忽然,方凌云的手边多了样东西,江雪揉了揉眼睛,凝神再看,还真有东西,一把亮漆红木椅子?
这不可能,两人是骑着马上来的,四匹马身上有什么,没人比她更清楚,行囊里装的东西,都是她亲手整理的。再说了,就算不是,这么大一把实木椅子,自己还能记错?
方凌云放倒木椅,用脚踹,见鬼的,这破椅子还真够结实的了,脚都踹痛了,它居然只是松动了一点,算了,直接烧。
不行,不着啊,右手一挥,一桶柴油出现在手边,摇动手摇取油器,一股刺鼻的味道散发出来,柴油喷在椅子上,火焰猛的冲天而起,一群小心亦亦接近两人的野狼,被吓的连连后退。
方凌云猜的没错,只要是动物,天生就怕火,哪怕是马戏团里受过训练的动物,也并不是不怕。
油桶、柴油、亮漆木椅?江雪的大眼睛又开始忽闪忽闪的眨着,身体轻颤,这就是方士的神奇功能?
不对,方士再神奇,也不可能变出这些东西,既然不可能直接变出来。那么,真象就只有一个了。
江雪的小脸涨得通红,传说中的空间戒指?这种神物居然真的存在?他的胆子太大,也太不小心了,怎么可能在人前使用这种神物,难道不知道,这会给他带来杀身这祸吗?
想到这儿又觉得好笑,自己会把这事儿传出去吗?当然不会,就算江雪心中有无边的怨念,也会为他保守这个秘密。
又一把椅子出现在手中,扔进火堆里,一股柴油喷上去,火焰升腾,火星飞舞,温暖和安全两种感觉同时涌上心头。
‘小凌哥,快打它们。’江雪强忍着拔枪射击的冲动,有男人在呢,女人靠后。
不是江雪装柔弱,而是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家族的传统就是如此,只要还有一个男人活着,女人孩子和老人就要靠后站。
听到江雪的声音,方凌云抬头一看乐了,黑暗可以让野狼隐藏身形,可那一对儿对儿的绿眼睛,在黑暗之中反而更加醒目。
方凌云没耍帅玩双手拔枪,老老实实的双手握枪,瞄准绿光‘砰’的一声枪响,连悲鸣声都没有,达达手炮巨大的杀伤力,直接击碎了八十米外野狼的头骨,在它发出声音前,就已经死亡了。
‘嗷……’
‘嗷……’
狼群知道无法隐藏,快速的向前跑动,百十米的距离,野狼强壮的四肢跳跃下,几秒钟就到了火堆前。
此时的方凌云,意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半点害怕的感觉,心头一片宁静,超频的大脑已经完全冷却下来,高速运转着。
“江雪姑娘,能麻烦你一下吗?”
“小凌哥你说。”没有大男子主义,知道要自己帮忙,太好了,家里的男人们,的确很疼自己,可从来不肯让她冒险,这次的机会,怕是她这辈子唯一一次冒险。
事实上,这只能算是个意外,在此之前,家里的哥哥们,花了三天时间,已经将黑风口和野狼谷扫荡了一遍,没想到野狼这么聪明,知道避实就虚,,大群的野狼躲过了扫荡,把怒气都撒到她和方凌云身上了。
“会用手摇抽油器吗?”方凌云的声音很平静,让原本有些紧张的江雪也安心了几分。还别说,家里长辈们说的是对的,关键时刻,危机来临,还是要男人顶在前面。
原本心里的排斥感,无形之中,已经减少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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