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楼上土豪还缺男仆吗?
四个月后,当手机上、电脑中、电视里、商场电视里,城市中心大屏幕里,当那身穿白色连衣裙清纯美少女出现在后,凡是看过一眼的人,几乎都暂时性的停下了手头上的事,失神的望着屏幕里那白衣飘飘、飘然出尘的少女,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难忘。
以往让他们感觉到无比烦躁的广告,此时,他们竟看的如此出神,完全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直到白衣女子消失在屏幕之上,不少人才如梦初醒,大街上、网络上、耀特上吵翻了天。
“挖槽,这么漂亮的吗?女性的英魂战师颜值都这么高吗?”
“美颜、滤镜过分了,怎么可能这么漂亮啊!”
“唉,女朋友,你怎么出来了,快跟我回家!{狗头!}”
“楼上的,请你放尊重点,别对着我女朋友,喊自己女朋友!{抠鼻!}”
“都给我让开,看我用尿滋醒楼上两个不要脸的!{滑稽!}”
“爹~!”
“懂了,送你上第一!”
“这么漂亮的吗?{图片(用了这个减肥药,半月瘦十斤!!!超有效!)}”
“话说照片上美女谁,哪位大佬可以告知一下!”
“我老婆!{滑稽!}”
“别理楼上的!她是君瑾染,曾经是古洛小镇一家店的女仆,为了给他弟弟筹钱打工上荣耀学院,在哪里干了几年的女仆!后来,走了。不知道怎么了,不仅没去荣耀学院,反而来到圣斯蒂亚,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在电视上了。她的颜值纯天然,不加任何玻尿酸的哦~有图片为证,当时偷偷拍的{图片}、{图片}、{图片}!”
“玛德,古洛小镇就在我的旁边,当时,也听到过,后来因为工作原因忘记了,好恨啊!!!{大哭!}”
“靠,早知道,早一点去古洛小镇了,这样纸,比电视上美颜加P图的明星还好看!{捶地!}”
“你们早知道顶多去享受一下,我早知道,将女的包养下来,做我女仆了!现在看看自家的女仆和眼前女仆,差距啊!{沧桑!}”
“666,楼上土豪还缺男仆吗?活好不粘人的那种!”
“外送一个大O?”
“哈哈哈,不行了,耀特笑死我了!”帕迪亚·克莉丝看到这里,直接笑的直在松软的沙发上滚来滚去,不肯起来。
“少主很开心呐!”亨尼帮着帕迪亚·克莉丝煮着茶,笑着问道。
“嗯,最近事情出奇的顺利,挺开心的。等到时候这一期时代周刊发布后,我就准备趁热度,就可以把圣斯蒂亚学院给宣传出去了。到时候,相信不少因为好奇或因为瑾染来保命的人,到时候,肯定会有其他学院的人派人潜入进来,亨尼,你要一个个检查清楚了,可别错放一个。我可不想瑾染他们被劫走,九幽鬼门的人随你动用!”
帕迪亚·克莉丝越说到后面,她的语气愈发的严厉起来,到最后,她的语气已经是充斥森然杀意。
“我知道了少主,我不会让他们来伤到瑾染小姐他们一根汗毛的!”亨尼带着坚定地口气说道。
“嗯!对了,瑾染他现在又去扁鹊那里了吗?我发现他对毒术出奇的热爱啊!这倒让我出乎意外啊!”帕迪亚·克莉丝笑着说道。
“嗯,是的!瑾染小姐在毒术上的天赋,出奇的惊人和专注,就连扁鹊都说,她是天生为毒而生的人。最近一段时间,扁鹊大人似乎准备给瑾染小姐用千鸠之毒·恶魔血泪!”亨尼道。
“恶魔血泪吗?扁鹊这么疯子,真不怕毁了瑾染啊!瑾染也是的,为什么会同意扁鹊做这种事呢?”帕迪亚·克莉丝哀叹了口气道。
她非常的清楚千鸠之毒·恶魔血泪是何等恐怖,但是,却没有做任何阻止。
因为,这些天和君瑾染相处下来,她是非常清楚的知道,她是何等疯狂的人物,就算她劝,君瑾染也不会听的。
“因为,圣斯蒂亚的荣耀!其实,不仅仅是瑾染小姐、就连君霸少爷、玄策少爷、香蝶小姐都是玩了命的修炼!他们的对手,太强大了,一个蝉联十届冠军的巨无霸啊!不得不让他们,这么拼命啊!”亨尼感慨的说道。
“瑾染这个小疯子,胆子可真大啊,竟然敢把注意打到冠军之上,还真是够疯,够狂的!”帕迪亚·克莉丝摇头苦笑道。
“但是,这才是瑾染小姐和少主能够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不是吗?”亨尼微笑的说道。
“是啊!”帕迪亚·克莉丝躺在沙发上,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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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帝耀学院一名身高魁梧、相貌英俊、浓眉虎目、鼻梁高挺的英俊男子,正一脸失魂落魄的坐在石桌上,独自豪饮!
而门口的接连不断的敲门声却被该男子给无视,只顾喝酒。
“擎苍,擎苍,你开开门啊!是我和泊君啊!你开开门啊!”
就在名叫擎苍的英俊男子独自豪饮之时,门口突然传来一阵铿锵有力的声音,传入到擎苍的耳朵中。
擎苍站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向大门口,走到大门口,将大门打开后,就不管门口站着的两人,一个人东倒西晃的往小凉亭内走去。
门口走进来的两人看到后,无奈的对视一眼,一人将门关上,一个拥有着古铜色肤色,相貌端正、浓眉大眼、威严帅气的男子走到石桌旁,望着倒落在一地的酒罐道:“擎苍,你不能在喝了。再喝,对身体不好。”
擎苍听到后,露出一副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难堪表情道:“对身体不好?呵呵,对身体不好,学院里的那一位,不就是想看到我这一幕吗?不能为他所用,就毁了我,我承认,他成功了,他成功了可以了吧。”
擎苍说完后,单手抓这一罐酒猛地往自己身上倒着。
喝进嘴里的,根本没有多少,大部分酒水洒落在地上。而擎苍却似乎没有察觉般,自顾自的用酒水淋到自己的面部,似乎在享受酒水洗脸给自己带来的感觉。
而后来走来一个面容黝黑,下巴积蓄着一撮介于青涩与成熟之间的青皮胡、长相普通,威严刻板,就犹如不近人情的冰块一般的男子走过来,坐下后,拿起一个大碗,将酒水倒入碗中道:“你要喝,我陪你喝!”
男子说完后,就举起手中大碗大口大口的喝下去。
“喂,高泊君,你疯了!你明知道自己对酒水过敏,不能喝酒的,你还喝!”拥有古铜色肤色的帅气男子,一把抓过高泊君的大碗,怒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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