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节 风评


  周伯符的重拳,刚猛平实的近乎自然,战场上磨练出的武技,本来就没有江湖武功中的那么多大道理,那么多的小手段。

  杀人,伤敌,破贼,灭虏,这就是战场武技本意。

  魏博斗将的拳头印在错杀的胸口,一拳便将这位刺客击退。

  忘忧邪宗一脉的武功,可谓将阴柔之道推衍至了极点,周伯符的拳头虽重,错杀却有一股好似鱼鳞一般的柔韧劲道将周伯符的随手一拳卸去不少劲道。

  不过到底还是断了两条肋骨。

  废物,跟在错杀身边的莫问腹诽一声,她也不多话,捏起错杀的腰带,转身便走。

  轻灵变化,冷千秋座下弟子的轻功皆有一番气度,周伯符胯下的军马虽然雄健,但要依仗马力在速度上追上他们,倒也有些困难。

  周伯符从马鞍边上取过一根点钢投矛,捏在手中。

  他臂力惊人,没有任何弓可以经得起他的操弄,也只好用这又黑又大又粗的短矛聊以**。

  魏博的斗将仍有些犹豫,因为片刻之间,那个女刺客已经将那个男刺客带走了很远。现在投矛未必能够有什么很好的战果。

  另一方面,他刚才那一拳中留了七分力道。

  不然任由那错杀怎么卸力,也必然身死。

  周伯符还在回忆,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的留力。那种感觉就像是莽撞的小孩怕弄坏了自己心爱的玩具。

  莫非我动情了?

  周伯符想着,念着,思考着。如果真的是动情,那他愿意敞开一切去拥抱生命中的赤诚。

  只是怕老婆远走他乡已经十分丢人,若是再觉醒了这么一个癖好。

  自己这魏博斗将岂不是风评被害不可避?

  邪宗弟子就这么翩翩而来,疾疾而去。

  刺客退走了,魏博节度使的小眼中流露出一丝神采。

  几乎没有人知道,田弘正和冷千秋是朋友。

  而且他们不仅是朋友,还是无话不谈,可以托付性命的至交好友。

  所以冷千秋会收了横海节度使封利贞的八千两黄金,派座下的两名弟子去杀田弘正。

  冷千秋知道错杀和莫问是杀不了田弘正的。

  而田弘正需要一双眼睛,一双可以盯着东山会,让他轻松到达白玉京的眼睛。

  莫问神色复杂的看了对面的魏博节度使田弘正一眼,拉着已经受伤的师弟退走了。

  魏博节度使的护卫们继续前行,再往前走就是朝廷控制的河南都畿所在了。

  到了那里,东山会的刺客们会更无所忌惮。

  皇宫大内。

  文美人穿着一件绯红的长裙,头戴带着金凤乘风样式的簪子,坐在李旭身旁一边座椅上。

  皇帝穿着一件素白的长袍,左手捏着一根毛笔在纸上涂涂抹抹的写着什么。

  文美人看着皇帝,她是那种聪明的恰到好处的女人。

  她知道皇帝平日里喜欢寡素的装扮。

  她知道李旭喜欢清淡的饮食。

  她知道李旭喜欢看她熟睡的侧颜,喜欢在晨起的时候抚弄她的发梢。

  她知道李旭钟意的姿势,知道李旭喜欢她婉转甜腻的声音。

  文美人从来不懂爱情,她自己就活在爱中。

  她爱皇帝,她肚子里藏着一个与皇帝血脉相牵相连的生命。

  占满墨汁的毛笔点在有些发黄的宣纸上,墨点泼洒开来,皇帝在上面缓缓写着。

  肉身的创伤好说,李旭每日服用滋补的药汤再加上真气有意无意的修补,只要不出手运功,终究慢慢就会扭转过来。

  李旭知道自己功夫的要隘是在下一次遭遇道圣之前将自己的短板补足。

  提高自己的“意”,以意居中调和身与气。

  释圣在消退之前,也曾给了自己一些建议。

  譬如练字抄经,以日常功夫下手熔炼锻造出本我真意。

  百丈怀海现在的状态颇为奇妙。

  他肉身存在早已在此世间消灭再也无法回转,然而却和这方天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够借助载体现世。

  这便是所谓无我相人相众生相的出世间法,寂灭菩提。

  一花一叶一菩提,神哉百丈怀海。

  一拳泯灭机心百变,威烈矣无铭。

  “唤起一天明月,照我满怀冰雪,浩荡百川流。”文美人看着李旭写的字。“陛下写的这是长短句?写得真好,改日请白先生他们过来帮陛下补齐,就可以发诗了。”

  李旭闻言一笑。

  自古帝王们不乏喜欢舞文弄墨的,然而这毕竟不是主业。如建安三曹那般功业与文章齐名的,后世红朝太祖那般气吞山河再造天下的,美文佳作便是一生事业最好的注脚。

  要是如海陵王完颜亮那样嘴上喊着“万里车书一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结果脑袋被人割下来的,除了一句“凶威可掬”只能加上一句可笑不自量了。

  但是如奴酋弘历那样一边请人当枪手,到处破坏文物,等人家死了发现把给自己当枪手的诗歌收录到了自己的诗集里就借着文字狱发力,把人家拉出来开棺戮尸。这就简直就是丧失人性的巨婴行径。

  李旭自问无耻,也不会把辛弃疾的词认作自己名下。

  “这是一阙长短句,我听人念得,你不要讲出去。”

  李旭低下头看看自己的书法,感觉用这玩意练功补全自己的缺陷会不会有些鬼扯。

  “倒是真好,看这几句,只觉得胸口这块畅快得不行。白乐天和元稹他们怕是不能给陛下捉刀了。”虞人好诗,文美人的品鉴眼光也是有的。

  “哦?”李旭探寻地望向文美人。

  “这几句诗余立意极高,炼字极准,有太白风采。”文美人的眉眼一暼:“咱们那两位元白可接不上。”

  元稹和白居易都不行,文美人这个评价让李旭有些惊了。

  “他们一个“扶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一个“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都接不上这两句诗吗?”

  “元先生的诗有些轻飘,白先生的诗有些俗艳。”文美人自然知道元稹和白乐天的诗是极好的,说句实话,比起皇帝写的这几句,她还是更喜欢“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和“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不过文美人以为这两句是皇帝写的,自然要捧着说。

  “陛下写的这几句,要‘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杜甫和‘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的谪仙人才行。”文美人嘟着个嘴,似乎再为这二位大诗人没有活在被李九日荼毒的当日而不甘。

  “便是高适、王昌龄都比他们和于事宜。”

  李旭笑着摇了摇头。

  辛弃疾、元稹、白乐天这等人物中华上下五千年文脉也就造就了一个,拿来捉刀实在是暴殄天物。

  正调笑间,李绅从殿外走了进来。

  他瞧了一眼皇帝手中宣纸上的几句词,身体震了一下,眼神之中闪过些恍惚。

  “公垂,怎么了?”

  李旭转过头,这里还有一个五千年一出的李悯农。不仅写了两首中国人要念到世界尽头的好诗,还能让白乐天羡慕的赞上一句“老爱诗书还似我,荣兼将相不如君。”。

  “陛下,李绅低下头,岳先生的几位弟子已经到了。”

  皇帝笑着点了点头,把手里的宣纸放到一边,跟文美人又说笑了几句便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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