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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乞丐


  醉仙楼先是一阵寂静,而后又是一阵嘈杂,真是太精彩了。这四道菜和这四句诗相得益彰,让在座的各人大看眼界。

  “不愧是诗厨啊,我徐某人服了!”一位徐姓的商贾向大厨老宋致意。

  “哈哈,朱掌柜可是好算计!这样的谜底谁能揭开,勾搭的人心痒痒。”这却是一位粗通文墨的汉子和朱贵开起玩笑来。“不过这下知道了答案舒服多了。”

  “秀才相公棋高一筹啊,这诗厨在醉仙楼是名副其实了!”也有人拍起王伦的马屁来,可谓是花花轿子人人抬。

  原本以为自己的答案能博得满堂喝彩的锦衣美少年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这时再也没有成竹在胸的从容。白皙的脸庞也许是因为炎热,也许是因为羞恼变得泛起潮红。

  王伦看着锦衣少年坐下,也收回目光。不过他心里却有些奇怪:这人刚刚好似眼角含泪,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不经挫折。

  “嗯哼!”也许是看不惯王伦的做法,也许是为自己答不出诗迷而恼羞成怒,刘老夫子使劲的咳嗽了一下。

  “你这酒楼也正常开业了,联保的单子也交给你了,我这就回县学了。”刘老夫子走到身边跟王伦说道。

  “夫子怎的如此着急,还是一起用过了午饭再走不迟。”王伦一听刘老夫子要走赶忙挽留。

  “哼!你这里的酒菜我可消受不起!”像是习惯性的刘老夫子生硬的顶了王伦一句,而后才语重心长的对王伦说道:“今日你这酒楼名声在济州是传开了,我和恐怕就会日进斗金了,可不要忘了你的志向。”

  王伦听到刘老夫子教诲,连忙躬身行礼表示自己肯定不会忘了初衷。“夫子放心!今年解试,王伦必不让您失望!”

  “那就好,那就好。等你的几位保人得了空闲,我出面邀约出来一起见个面,你们也熟络熟络。”刘老夫子又说道。

  “那就有老夫子了!”王伦见刘老夫子如此替自己着想心里感激,刘老夫子从来都是刀子嘴豆腐心。

  “好了,你去忙吧!”刘老夫子迈步向门外走去,走了几步又向王伦解释道:“今日县学教授生辰,县学的几位同僚约我今日去拜访县学教授。”

  刘老夫子去了县学教授家给领导庆生辰,王伦到底还是给刘夫子带了两坛上好竹叶青。

  这时已经临近中午,大家在这酒楼看节目,猜诗迷有人已经饥肠辘辘。有的人却是想尝尝醉仙楼的酒和菜,人们三三两两的坐好点餐。这人点了一份“在天愿作比翼鸟”那人点了一份”白银盘里一青螺”,有人点了”桃花流水鳜鱼肥”。

  可是恰恰没有人点”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几道菜。其实王伦也就是把这几道菜当做文人雅事,增加大家的谈资,难道真能把这些当做醉仙楼的招牌菜么?

  不过经过诗迷这一个高-潮后,那边朱贵又安排了个酒楼专业的小插曲。

  这时在一楼的主角变成了王伦新提拔的伙计头目赵小六,赵小六同样头戴方顶头巾,不过头上的方巾是棕色的。身穿青衫除了写着“醉仙楼”三字外,在胸前还有酒坛子形状的标志。

  只见这赵小六左手叉三碗,右臂自手至肩伏叠二十碗,都是各人点的各色菜品。这人要自己点的糖醋黄河鲤鱼,那人要自己点的干蒸加吉鱼。赵小六按着各人呼索菜品分发下去,竟然能做到分毫不差。这却是赵小六的能耐,记忆力惊人并且双臂有力,能把伙计跑堂行菜的这一绝技做的滴水不漏。

  这虽然只是一项不起眼的手艺,别人也没有特别在意,但终归还是有细心的人发现,心里对醉仙楼的评价又高了一层。一名普普通通的伙计都有如此水平,醉仙楼的实力还能差么。

  潘兔子是济州土生土长的人,因为长着两颗硕大的门牙,别人不是叫他潘大牙就是叫他潘兔子。潘兔子是济州城里所有乞丐的团头,每天乞丐们乞讨来的东西要向他上交一部分“日头钱”,而天寒地冻乞丐们无所乞讨的时候他又给乞丐们熬粥救济。

  今天他得了五贯钱,这可能是所有乞丐一年也乞讨不到的收入。可是这钱拿在手里他却觉得烫手,潘兔子原本是不想接的,可是衙门里的所谓朋友却不容推脱。正所谓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如果得罪了那人自己和自己的一众老兄弟肯定会越加艰难。

  王伦这人潘兔子虽然不认识,但是王伦这个名字潘兔子还是听说过的。这几日他手底下好几个乞丐说着王伦怒打黄五郎,帮着牛娃讨要工钱的事情。潘兔子平常生活艰辛,但心中也有自己的坚持,一个“义”字。

  潘兔子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手下的兄弟,为了自己心中的“义”字。潘兔子带着自己团里头身强力壮的乞丐向王伦的醉仙楼走着,心想今天说不得就要对不住王伦了,幸好之前和他没有交情。

  走了有一刻钟,潘兔子手下的人越聚越多有三十多人,而且手中都拿着棍子。这些人走在一起,衣着虽然破烂都是补丁,但还算干净,也有一股子气势。遇到潘兔子这群人的百姓都远远避开,纷纷猜测这些人去干什么。有那胆子大的还悄悄跟在后面,想去看个究竟。

  “给!慢点吃,这还有菜呢!”

  “我这还剩了许多馒头,你会你们拿回去分给家人。”

  “来来来,小不点,我喂你!这个鸡腿给你了!”

  走到距离醉仙楼百步左右的时候,潘兔子带着人脚步渐渐慢了下来。他眼前是这样的一幕,一位身着白衣,腰间饰玉的偏偏青年正在给几个小乞丐分馒头。那拿了鸡腿的小家伙,不正是自己家的小七么。

  君子如玉,如沐春风!不知为何潘兔子心里想起了从说书先生哪里听到的这两个词。虽然没见过王伦,但潘兔子知道这人就是王伦。

  这时潘兔子的腿无论如何也迈不出去了,潘兔子再回头一看,原本紧跟在自己身后的老兄弟们也用一种激动地眼观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们的脚步也早就停下了,距离自己已经有十几步,有些人眼睛也湿润了起来。这年月他们这些人早习惯了“朱门酒肉嗅,路有冻死骨”,谁想到今日看到有人待他们这类人如此温暖。

  看见王伦所做的一切,潘兔子羞愧难当转身就走。可他这一转身正好迎上了一群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各个手拿大枪棍棒,其中几个还是自己认识的。

  这一群人看见醉仙楼门口给几个小乞丐分馒头的王伦,又看了看停下脚步的潘兔子一行人,心中有了眉目。看向潘兔子这些人的眼神变得冷厉起来。

  “爹爹!”

  “阿爹!”

  却是潘小七和另外一个小乞丐发现了潘兔子一行人,和自己的父亲打招呼。然后两个小乞丐拿着手中的馒头和鸡腿就跑向了各自的父亲。

  潘兔子慈爱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异常轻柔,看着吃着鸡腿的儿子心中一阵阵发酸。自己和老妻一共生了七个儿女,可因为是乞丐,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最后只有这一个小儿子活了下来。而小儿子从下生之后就一直没尝过肉的滋味,老妻也不堪乞讨度日撒手人寰。

  自家酒楼门前出现了俩群意图不明的人,王伦也早就注意到了。看到潘小七跑到了潘兔子面前,还有潘兔子这群人手中的棍棒,眼神变得玩味起来。

  潘兔子一时百感交集,心中五味杂陈。之后潘兔子下了决心,拉着儿子走到王伦身前。二话不说,“嗵嗵嗵”连续磕了三个响头。

  紧接着潘兔子留下儿子在王伦身边,自己走到自己这一干老兄弟一块,拿着手中的木棍站成两排。正好挡在那群黑衣人走向醉仙楼的道路上,身躯挺得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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