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有一种爱:无心插柳柳成荫
初涉情爱,面对陆子初,阿笙似乎显得很被动。
陆子初待她很好,她之前说过,在他眼里,她更像是一个孩子,倒也不会无时无刻都亲亲热热,每一分每一秒都腻在一起,但他总能在忙完工作后,替她留心极微小的事情,比如说每次到了饭点,凑近一看三餐菜色竟都是她爱吃的……
坐在电脑前,阿笙随手点开网页,不期然想到了一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比如说喜欢一个人,付出并不一定会得到,没有付出有时候反而能水到渠成。
网页里弹出来一个小窗口,是一篇有关于陆氏和陆昌平的报道。
陆昌平在T市很有名气,因为他是首屈一指的有钱人,在T市每条街道上走一走,几乎都能看到陆氏开发的楼盘和建筑物钫。
望江苑是他开发的,T市繁华的商业街也是他开发的,陆昌平在采访中透露,为了感念T大对陆子初的培养,他还准备在05年夏季施工建造一个大型图书馆赠送给T大……
嗯,大手笔。
“什么时候接受的采访?”陆子初不知何时站在了阿笙身后翰。
“昨天下午。”这人还真是神出鬼没。
陆子初应了一声,看网页报道时,站在阿笙身后,把她圈在怀里操作着。
阿笙还真是如坐针毡,离得那么近,陆子初清凉的呼吸吹拂在她的脸侧,颈项和耳际,出奇的痒。
侧眸看了一眼陆子初,只看到他冷峻的侧脸轮廓,那人原本正目不专睛的看着新闻报道,似是察觉到她的目光,移开眸子对上她,目光漆黑而深幽。
太突然,阿笙眨了一下眼睛,若有其事的移开眸子,专注的看着电脑屏幕,表情淡定的很。
陆子初慢吞吞的站直身体,双臂环胸,似笑非笑:“想吻我?”
“呃……没有啊!”语气很认真,阿笙敢发誓,这话是发自肺腑的。
“那你为什么偷看我?”
“……”阿笙见他脸庞带笑,一时语塞答不出来,最后只能唉声叹气道:“那是因为你长得太赏心悦目了。”
陆子初勾起唇角,他承认这话很中听。
“午饭做好了吗?”阿笙关掉电脑,氛围偏暧昧,阿笙试图打破尴尬。
“嗯。”
是阿笙太大意了,刚站起身,还未松口气,就被陆子初拉住手腕。
直觉他要吻她。
还真是猜对了,陆子初吻了她一下,见她睁着眼睛,在他怀里紧张的连气也不敢出,无声微笑,修长的手指滑入她的发丝间,轻声诱哄:“闭上眼睛。”
她就不闭,万一接吻的时候,他睁着眼睛,她闭着眼睛,那也太不公平了。
陆子初见状,轻咬她的鼻子,见她脸红皱眉,笑道:“固执。”
于是,抬手捂着她的眼睛,双唇相抵,清凉湿润的气息里含着淡淡的柠檬香味,阿笙想,他之前一定泡了一壶柠檬茶。
察觉她的心不在焉,某人渐渐加深这个吻,直到她主动搂着他,瘫软在他怀里,某人嘴角这才流露出笑意,深吻也变得格外缠绵起来。
平时冷静自持的人,一旦到了私底下,其实比谁都难缠,索吻的时候,热情比谁都高涨。
待陆子初好心放过她,把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替她顺气时,阿笙还在想,原来亲吻有时候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
女人一味固执也不好,容易激起男人的征服欲,阿笙有些后知后觉。
“饿了。”伸手拉着他的衣袖,声音很轻。
陆子初扬起唇角,嗯,这一招小可怜被她发挥得淋漓尽致,明知她的小心思,可看到她扯着他衣袖,那一秒对她,是心存怜爱的。
轻拍她的背,温和放行:“先去洗手。”
……
陆子初帮阿笙请了三天假,最后一天,虽然感冒还没完全好,但整个人神清气爽了许多。
她是一个喜欢阳光的人,连日来会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坐着看书,陆子初为此说过她几次,担心看得时间久了,会伤眼,她一边迎合他的话,一边却又故技重施。
对此,他是很无奈的,也许宠溺成分更多一些。
半倚在门口,远远的看着她:刺眼的阳光下,她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发光体,她偶尔会抬起手臂遮住眼睛,过了一会儿再继续看书。
自作自受。
他这么想着,花圃里的她似乎心有所触,抬眸准确无误的看向他,面容上开始露出柔软的笑容。
那抹微笑,看起来有点傻气,但陆子初的心却涨得满满的。很早以前他就知道她是一个特别的孩子,冷的时候近似无情;暖的时候像是一池温润柔软的湖水;理智的时候淡漠疏离,令人不易接近;糊涂的时候会像个孩子,时刻需要大人惦念嘱咐着……
陆子初笑了笑,他喜欢的人,坚强亦脆弱,看似时常微笑的背后,其实有一颗敏感易伤的心,眸子里偶尔会流露出茫然和伤感。
这么多面的一个她,他很庆幸能够时刻感受着,触摸着……
端了一壶茶放在廊檐下的白色木桌上,抬手示意她过来,太阳下晒的时间久了,难保她不会头晕眼花。
天气好,她穿着一袭天蓝色长裙,外面罩了一件白色开襟薄毛衣,习惯性穿着休闲运动鞋……发现了,她偏爱深蓝色运动鞋。
典型的大学生装扮。
“很少见你穿连衣裙。”阿笙走近时,他说。
她笑:“每天在各个教室来回奔波,穿牛仔裤会比较方便一些。”
走到廊檐下,他这才发现在太阳下待得久了,阿笙的脸有些红。
微微皱眉,感慨自己有先见之明,从一旁的托盘中取出一条湿湿的热毛巾,帮她擦拭着脸和颈侧。
“我自己来。”她有些不好意思了,担心被他继续擦下去,她会缺氧晕过去。
陆子初倒是很配合,也没说什么,把毛巾递给她的时候,似是随口说道:“你穿连衣裙很漂亮。”
也许应该多给她买几套这样的衣服。
转身倒茶,良久没有听到她说话,陆子初回头看她,见她站在他身后,白皙的脸上有红霞晕染,竟带着几分窘迫。
陆子初微笑,在他面前,她很容易就害羞,就连偶尔闹出来的小情绪,也让她看起来像个最纯粹的小孩子。因为是偶尔,所以才弥足珍贵。
他是很喜欢看她羞窘这一面的,但又不忍她长时间脸红下去,看起来像是一只熟透的红苹果,令人忍不住想要狠狠咬上一口。这么看来,表面上是她被他戏弄了,其实很多时候落入下风的那个人是他。
陆子初走过来,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椅子前坐下,对她说道:“虽然穿连衣裙很好看,但以后在学校里还是穿T恤,牛仔裤比较好。”顿了顿,陆子初状似解释道:“不是说上课很方便吗?”
这话毕竟藏着自己的小心思,好看的衣着在他面前穿着就好,总不想让别人看了去。
喝茶的时候,陆子初坐在一旁问她:“晚上回学校,还是明天一早回去?”
“……晚上吧!”阿笙语气竟是迟疑的,倒不是担心回到学校继续面对各种冷遇,而是几天相处,她已习惯身边有一个他。
习惯,多么令人怅然若失的发现。
陆子初叮嘱她,很有耐心:“感冒还没好,不要因为忙着学习就误了三餐,药也不能忘了吃。”
“嗯。”
阿笙虽然答应的很利落,但陆子初显然不放心,回到客厅,把阿笙的药全都拿出来,拿着圆珠笔在上面一一做了注释。
阿笙端着水站在客厅门口看着他,沙发上男子清隽斯文,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表情认真专注,阿笙看着看着,眼眶竟有些湿。
……
阿笙是下午回学校的,因为下午的时候,陆子初接到了警局电话,他要进行辩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想见他一面。
这一去,少说也要好几个小时。
工作要紧,阿笙对陆子初说:“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
“我送你。”他已经牢牢握住了她的手。
那天,陆子初座驾刚刚驶离小区还不到一分钟,一辆国产越野车就缓缓驶进了望江苑。
座驾里坐着韩愈,还有韩家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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