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一章:倾国蓝颜
夏凝脸上带着一抹担忧:小舒,北堂公子跟我大哥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了?
哎,别提了,净舒挥了挥手:提起来我就满肚子气!
怎么?
我从来等一下,夏姐,我说话不好听,你别怪我。那个,姐夫在哪里?
你放心,直接说吧。这事情你姐夫也在想着办法。
yik,那我就直接说了。净舒喝了一口咖啡:那天易总带着薇薇姐过了来,一开口就是说要收购北堂本家在御帝龙图的所有股份,夏姐,你想想,我老公会有好脸色么。修他的修养是很好的,如果换作是我,早就骂街了。
夏凝皱了皱眉:大哥他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
没,他就只扔下一句话。都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我本来还指望着薇薇姐能阻止一下易总,没想到薇薇姐也是跟他站同一阵线。
说到这,净舒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呸,薇薇姐是易总的老婆,肯定是跟丈夫站同一阵线的。我这个猪脑。
你姐夫找过我大哥。
净舒眼睛一亮:有没有问出是什么原因?
大哥他,夏凝犹豫了一会:大他可能对北堂公子和北堂本家有些成见。你姐夫和他说了好一会,大哥他都没有改变主意,好像还坚定了不少。看来这事情,得要北堂公子和大哥亲自解决了。
净舒嘴一嘟:得,多事之秋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修他现在不单要对付易云天,还要小心林家。夏姐,到时候,我可以向你求援吗?
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一方出事,更不希望你们真的交起手来。这样只会让某些居心叵测的人乘虚而入。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啊。所以我才说易云天他在神经。一直以来我们不都合作得很好的吗?怎么突然就搞了这么一手出来。
那北堂公子有什么应对之策吗?
有啊,但具体是怎么样我也不是太清楚。只知道修他这几天见了不少人,好像在部署着些什么。
这样的事情,夏姐我有困难,插手不是,不插手不是,小净,希望你能体谅我。
yik啦,夏姐我知道你的难处,我更相信我老公,他会有能力将事情完美的解决的。
夏凝点了点头:北堂公子是很优秀的。
净舒喝了一口茶,手一扬:好了,那就不说我这边的事了。宝儿,说说你的事吧。叶上校现在在家休养是吗?
嗯,本来医生建议他留院观察的,但他最讨厌的就是往医院里跑。就不提住在医院里了。回家后,医院的人经常过来,部队的战士更是勤快。相比之下,我这个做妻子的就很失败。
李宝儿边说边摇头:你说做饭吧,我不如真真。做家务吧,不如真真。照顾人的事嘛,更不如真真。作为妻子来说,连小宁子也难照顾好,我是极不合格的。
夏凝轻轻拍了拍她:慢慢来吧,其实宝儿你不需要做得好,你天生就是有福的人,一定会有人在身边照顾着你的。
李宝儿挑了挑眉:好,我喜欢这句!我天生就是有福的人,我的福气啊,会让我身边所有人都幸运起来的。
夏凝点了点头:对了,在那股雇佣兵情况没有真正明白之前,你们注意点安全。睿说了,会加强那边的保卫工作的。
二哥,你好几天没回林宅了。父亲一定会找人查你。肯定也知道你现在在做着什么事情,你还是先回林家一趟吧。
可以,林震一伸手,将林沁蓝拉回到自己身边:除非你也跟我一起回去。
我不回去。林沁蓝别过脸去:那个地方,我一辈子都不想回去。
好,那就一起不回去。
林震!林沁蓝有点火了:别忘了,你是林家的二少。林家的物业有你的份,如果你不讨好父亲,父亲就会将所有家产,全部给大哥继承
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林震不以为然:我不是真正意义上林家的人,爸让大哥继承这一切,是很顺理成章的事。
林沁蓝咬牙:不行,你得要跟大哥争。争一点是一点。
钱,对于林沁蓝来说,具有至高无上的魔力。
她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赚钱。
林家名下产业那么多,就算林震只能继承三分之一,那也是天文数字了。
就算她赚十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
林震眼神一柔,伸手想要将林沁蓝拥入怀里,却被她用力推开。
蓝蓝,不要对二哥怀有敌意好吗?
二哥,你不知道钱的厉害,所以,林家的一切你都不在乎。但我想要钱,如果你真为我着想,那请你回去讨好父亲,尽量多的从他手上拿点东西。
林震沉默着,到最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好,我答应你。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你说。
你必须要嫁给我。不然,他低头谄媚,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嫁给林震,她的二哥。
林沁蓝心里一跳,脸上微红。
说老实的,她喜欢林震,甚至,可以够得上,她爱他。
林震是个不错的男人,嫁给他也没什么不好。
问题偏偏林震是她二哥,而父亲很不喜欢她。
所以和林震结婚,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
父亲肯定会千方百计的阻挠,她会毁了林震的前途。
现在林震说得轻松,等到事情真的到了那一步,林震后悔也来不及了。
到时候,他跟她,会成为冤家,会成为仇人。
再者,万一她跟林震结婚,那就意味着林华海的‘丑事’曝光,意味着他在外面是真的有私生女。
林华海最爱面子,所以他也绝对不容许有这样的事情生。
一直以来,她把自己对林震的感觉,深埋心底。
本以为不见他就是解脱了,谁知道一下子的他又冒了出来。
哎,天意弄人。
对上林震非常认真的眼神,为了林震的前途,林沁蓝只得点头:好,我答应你。
是啊,她答应他了,并不代表事情就如他俩想像的一样。
c市高级西餐厅。
装修布局是典雅大气的,牛排是极好的,服务也是很到位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大上的,完美得几乎让人挑不出一点瑕兹。
但马小娆觉得,这里唯一的败笔,就是林雷!
虽然林雷长得很帅,帅得可以让普通女孩子尖叫。
虽然林雷家世显赫,但她就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以前跟他在一起时,这种抗拒感还没有这么强烈,自从林雷‘消失’了一年,回来后,她就很讨厌这样的男人。
呵,要不是林家,家大业大的,林雷算什么?
这个男人,根本就不算是个男人!
起码,林华海叫他滚到国外时,他就滚了。
一年后,他就这么的滚回到她面前。
还对她一片痴情的想想她就觉得恶心。
特别是跟易云天一对比之下,林雷更是差劲到地底里去。
她马小娆喜欢成功的男人,喜欢男人中的男人,起码不像林雷这样的,‘临阵脱逃’的垃圾。
所以,就算这里的食物最是美味,环境最是舒适,她完全都没有一点胃口。
小娆,怎么了?这里的东西不合胃口吗?林雷紧张的问道。
马小娆拿着红酒杯,已经一动不动许久了,敢情是想什么东西想到入迷了。
噢,不好意思,马小娆妩媚的笑着,将红酒杯放下,切了一块牛排:还在想着中午那个老板的事情。对不起,私人时间我想公事,阿雷,你不要介意。
林雷眼神一柔:没什么。今天中午的客户怎么了?让你想得这么入迷?
一年不见,马小娆更加成熟,也更迷人。
很久前,马小娆父母身亡,她是马家的独生女,早早的就撑起了马家的事业。她的干练,她的妩媚,让他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真的想像不到,‘女强人’还可以美成这个样子。
马小娆,就是他的梦中女神。
无论父亲让他离开她多久,他都忘不了她。
这辈子,他就只想跟马小娆在一起。
没错,是易云天。马小娆说得一脸雀跃,大有想过去‘搭台’的冲动。
马小娆的心思,林雷是看在眼底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小娆认识易云天?
还是小娆本来对易云天就有特殊的感觉?
小娆,你刚才怎么这样问?我认不认识易云天?林雷试探的问道。
易云天可是名人呢,商界的人哪个不想认识他?哪个不想跟他合作?想不到啊,他竟然也来到这个地方。阿雷,你说这巧不巧?
巧,非常巧。‘巧’得他想给易云天来个砸冰桶!
林雷脸上不悦的神色,哪能逃得过马小娆眼睛,她笑着握着了林雷的手:阿雷,你不高兴啦?
没,哪有。只是觉得像他那样的人,应该非常忙才对,还有心思带女朋友来这里吃饭。
阿雷,那个不是他女朋友,易总早就结婚了。
这话一出,林雷眼睛一亮:易云天结婚了?
嗯。易云天结婚都好几年了,你现在才知道啊?
哈,十足的败家子。
商界里讯息万变,将目光放到自己身上,那可是井地之娃所做的事。
当时易云天的婚礼,可是轰动全球呢。
不少富家女,名媛,王公贵族的千金,知道易云天有主,都懊恼了好一阵,甚至有人想要轻生。
易云天,这个集魔鬼与天神为一身的男人,无论到哪,都是倾国的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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