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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特产


  大家帮小九采购完,就又全都回到了周府,小九想去看看那两头鹿。

  他担心等他回到京城就看不到这两只鹿了。

  “它们好温顺,好可爱啊!”小九拿着榆树叶喂它们,心中有点不舍。

  确实,他们赞同的点点头。

  时不时就过来喂养,他们对这两只梅花鹿也很喜爱。

  “咱们过段时间要吃它们吗?”

  老二透过栅栏抚摸了一下它们的头,皱着眉头有的不舍得说道。

  老三也扒拉着栅栏,看着它们,心软的提议:“咱们要么别吃它们了,就这么养着吧?刚好它们一公一母,可以下崽。”

  “嗯嗯,还是别吃它们了,先养着吧。我娘说它们的鹿角是好东西,养着割鹿角也不错。”

  这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通过,一段时间的喂养,他们对这两只都有感情了。

  反正吃了快两个月的鹿肉,他们也不馋了。

  家里还有鹿肉酱跟鹿肉干剩余,没得吃了,他们再去猎,碰碰运气,没有鹿也可以吃别的猎物。

  小九这下雀跃了,等他回来还能看到它们,太好了。

  “不吃它们了,咱们是不是得给它们取个名字啊?”

  “我来我来,就叫…叫…”老大思索了下。

  “嗯…有了!小斑,小点。对,这名字贴切,它们身上的花纹就是斑斑点点的。”

  老三第一个反对,“不好听!”

  他习惯与他大哥唱反调。

  “那你说叫啥?”

  “额…”

  他也词穷!

  周善笑着打圆场,说:“要么公的叫斑斑,母的叫点点?”

  老大翻了个白眼,“不是跟我取的一样?”

  “不一样,叠音比较好听!我同意叫斑斑点点。”

  “你可拉倒吧,这是我们猎到的鹿,要你同意啥啊?”老大没好气的对周毅说。

  “怎么我就不能同意了,我也喂它们吃过草呢。”

  “我也同意叫斑斑点点,比小斑小点好听。二哥跟小九肯定也没意见,五比一完胜!就叫斑斑点点,哈哈!”

  老三笑嘻嘻,赖皮的就把除他大哥外的所有人都带上了。

  周毅也坏笑的朝老大挤眉弄眼的。

  老大冷哼一声也没反对,斑斑点点就斑斑点点,反正也是他先说起的提议。

  他就大发慈悲不跟老三计较。

  “我爹说初十启程,我明日就去跟夫子提前请假,过了初十就不去书院了,等年后再回来,你们记得想我啊。”

  “肯定会想你的,你记得给我们带你们燕云州的特产啊!”老三笑嘻嘻的说道。

  “我们的特产是牛羊马,我要给你们赶一群回来吗?哈哈。”

  “没别的了啊?”

  “它们的皮毛也是我们的特产。”

谷</span>  “还有吗?”

  “马奶酒也算是吧,我们与关外接壤,那些游牧民族就喜欢喝马奶酒,我到时候给你们带几坛子回来。”

  “是马儿的奶掺到酒里做成的吗?虽然娘让我们没有十五岁不能喝酒,但是怎么也是特产啊,到时候可以光明正大的试试。”

  周勇倒是对这个马奶酒好奇的很。

  “是的,掺了马奶,但是烈的很哦。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关外冬天天气恶劣,游牧民族就靠加热马奶酒暖身子了。”

  周善与其他人倒是不感兴趣的摇了摇头,他们都还小呢。

  “我们对酒不敢兴趣,你随意带一点给周勇好了。”

  周勇点点头,“他们都不喜欢,那你就随意。倒是牛肉,你到时候可以多带一点进京。”

  “过完年都还冷的很,应该不会坏,我们三兄弟都喜欢吃牛肉,偏偏咱们大夏律例不允许任意宰杀耕牛。”

  老三也符合,“对,牛肉多带一点,我们都被周善养的嘴刁了,好久都没吃过牛肉了,怪想念的。”

  周善也无奈,因为耕牛不能随意宰杀,王府吃羊肉的时候比较多,只会偶尔弄死一头吃肉。

  再加上天气转凉,羊肉比较适合进补,他也有段时间没吃了。

  而且,他也不敢表露出自己喜欢吃,不然王府都能天天意外死一头牛。

  这样太奢侈,浪费了。

  身份虽然转变就,但是他骨子里还是很朴实的。

  耕牛对百姓来说是很重要的劳力,他宁愿少吃一点。

  小九咧着嘴笑着说:“没问题,我们那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各种牲畜的肉。到时候给你们带一头宰杀好的牛回来。”

  老三双眼放光的看着他狂点头,“好啊好啊,正好天冷,可以切割成一块块冻着,不怕坏。”

  周毅与他不是很熟悉,只微笑的看着他们说话,并不做声,虽然他也很想要,但是他还没那么厚脸皮。

  “喂过斑斑点点了,咱们走吧,你也去顺便跟我娘说一声初十启程,她也好提前准备给你的土仪。”

  他们在外浪了大半天,这会儿天色也不早了,老大推着他们往外走,顺便让小九自己去跟他娘说启程的日子。

  第二日小九也去跟夫子请假。

  夫子没有二话就答应了,虽然此子资质不错,但是可惜是商人之子,他也替他惋惜。

  夫子怕他回去会荒废学业,特意叮嘱他,“读书不一定是为了当官,很多流传千古的诗句不乏出自商人或者女子之手。”

  “读书也能提现个人价值,你回家了也别把功课落下,路途中也能背书打发时间。”

  “是,夫子,学生谨遵教诲。”小九恭恭敬敬的应承了。

  虽然没过几日他就要走了,但是,他还是照旧每日都来书院读书。

  平时怎样,现在还是怎样,每日的功课都完成的好好的。

  大早上坐马车去书院,也要手拿书卷,嘴皮子无声的动着,心里默念着背书。

  老大看了都感叹,“这大好的偷懒的机会都不知道把握,反正又不能科举,读的差不多就好了。”

  “你怎么还加倍用功呢,在马车上都还拿着书本,至于吗?”

  “读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挺喜欢读书的,夫子也说了,读书不一定是为了当官。再偷懒,我怕年后回来跟不上大家的进度。”

  他觉得夫子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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