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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2章 变革,是几代人的事情


很多人都是为了五斗米折腰,但平西侯爷不一样。

        似乎他就不是个凡人,好像是文曲星君下凡救世。

        一切的功名利禄,在他的眼里屁都不是。他的眼里只有锦绣江山。

        虽然现在官职做的不大,勉强是京城内的二流,但太子登基之后呢?

        平西侯爷肯定成为宰辅之首,李世民留给他的,就是希望他继续帮着李治治理这锦绣山河。

        从秦长青提出来的三个十年计划,就知道他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他没完成的事情还很多。

        或许,这辈子完不成的,下一代也要接着去完成。

        从贞观四年开始,秦长青所做的一切,基本上断了豪门的根。

        这天下,已经慢慢的成了穷苦百姓的天下,这和李世民的治国策略是相同的。

        朝廷是舟,百姓万民是水。

        “历史上记载了很多次的变法,最知名的就是商鞅变法。那时候留了很多血,死了很多人,商鞅最后也被车裂而死。”

        “可你们发现没有,师弟所做的是一步步以来,取了商鞅的精髓,但他没有急功近利,而是步子迈的很小。虽然也招来了豪门的报复,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很圆满的。理想和现实有很大很大的区别,有理想和实现理想是两码事,对吧?”

        孔颖达话音刚落,李炳安似乎懂孔颖达是什么意思了。

        很多人都高喊着热热澎湃的口号,看似很热血很刚烈,但真让他们流血牺牲的时候,往往口号喊得最响的,就是第一个怂的。

        古人常说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秦长青为了达成自己的理想,动了很多人的根基,断了别人的名望之路,又怎么能不流血呢?无非不同的是,流淌的不是变革人的血,是贵族豪门的血罢了。

        起初,很多人都觉得秦长青是在这个社会为敌,是公然挑衅贵族的权威,可他做到了,他把贵族给推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需要其它的人共同去努力。

        什么是其它的人呢?就是寒门庶族,广大的百姓。

        历朝历代都知道,百姓才是国家的根本,但真正照顾百姓的却绝无仅有,真正承认百姓地位的只有子任爷爷那一代。

        很多人骨子里就刻上了他们是贱民,他们是奴隶的烙印,所以历朝历代的变法都失败了,因为他们只是打着一个旗号一个爱民的幌子罢了。

        反观平西侯爷,他是循序渐进一步步把这个事情做好的。

        但这条路还很长,有可能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是百年,接下来的路除了秦长青,还要有更多的人去走。

        其实,穿越者并不是万能的,在没有挂的情况下,也仅仅是开了上帝视角罢了。

        秦长青有很多东西只懂个大概,所以才有了大唐发明家程铁柱,才有了民间第一木匠杨务廉,才让墨家也有了翻身的机会。

        真正去把一件事做好做完,并不断的优化的不是秦长青,而是千千万万的人。

        “所以说,一个变革就好像是逆天改命,自寻死路。但当更多的人心中有了信仰,就会推到面前的一座座大山。”

        孔颖达顿了顿,“很多人都说,朝代的交替,第一个写降表的是我们孔家,秦汉交替,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我们孔家承认这件事降表是我们写的。但是,我们不写呢?还会有别人写,背负一世的骂名,和背负十世的骂名,其实没啥区别。能做一个吉祥物,在关键的时候劝谏,为百姓多做点实事儿,就算是背着骂名又怎么样呢?充其量就是骂我们孔家软骨头罢了,但最终呢,他们学的还不是我们孔家的学问?”

        “炳安,要想做你心中想做的一切,首先你要坐在那个位置。如果你只是一个不入流的言官,你说话会有人听,会有人信服吗?如果你是宰辅,你提出来的策论,又有几个人反驳呢?”

        “老夫知道,你也是心有大志的人,越是这样,你越要忍常人所不能忍,拼命的向上爬,当你站在高处的时候,才是你真正指点江山,一展你心中抱负之时。”

        “所谓的天道,所谓的事在人为,不过是骗人的话,自我安慰罢了。回去吧,去做官,只有做更大的官,才能让你有施展的空间。”

        “可是,陛下确实也在纵容所有人去弹劾平西侯爷呀。”李炳安不解。

        …………

        骊山风景区。

        兴唐正在吃笋,突然愣了一下。

        然后冲着园子的小路,狠狠的叫了急声。

        一条硕大的狗,耷拉着脑袋,走进了园子。

        兴唐的园子是很大的一个园子,里面花花草草、树林竹林、假山水流应有尽有。

        简单说,这就是作为国宝的特权。

        一个竹笋,推到麒麟的面前,麒麟二话不说,学着兴唐的样子,扒皮开吃。

        兴唐还是十分满意的,用爪子摸了摸身边的一个木箱,把一个苹果给了麒麟。

        还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猪腿骨。

        麒麟愣了一下,然后眼睛红了,真的红了,恨不得抱着兴唐狠狠的亲上进口,这个黑白相间的玩意儿,终于知道我吃骨头了。

        麒麟有时候也觉得奇怪,明明自己的个头比兴唐壮实,明明自己的牙齿也很锋利,明明自己是京城的狗王,咋就打不过兴唐呢?

        直到某一天,麒麟跟着长孙无忌去狩猎,长孙无忌等人猎到了一头熊之后,麒麟明白了。

        这个黑白相间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玩意儿,其实是熊,凶的很!

        有游玩的人,看见熊猫园里面还有一条硕大的狗,纷纷停留观看。

        一直孔雀,这时候也落在园子里,对着麒麟和兴唐来了一手孔雀开屏。

        兴唐和麒麟相互看了看,就看见兴唐嗷的一嗓子,一熊一狗扑向了孔雀!

        在经历过一番激烈的厮杀之后,孔雀的尾巴被薅秃了,还隐隐流淌着鲜血。

        动物管理员来了之后,也是一脸无奈救下了将死的孔雀,对着孔雀的脸就是两巴掌,“你个没用的东西,你去招惹他俩作甚?我们都惹不起他俩,你就行了?不知道前段时间,兴唐把隔壁的狼,脸都打肿了,现在还在医务室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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