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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四章 亲至


  至明三年七月中,中元节前一日。

  永平再往北五十里的破镜城,经过近两年的营造,已经基本落成。

  这座城,是目前为止最为奇特的城市,它居住着两国人民,用两种货币,两种语言,两种风俗习惯,两种管理体系,甚至两种建筑风格,在这座大城的各处细节里,都可以感受到属于大乾的都丽精致和大奉的豪壮朗阔,格格不入却又生出一种奇妙的和谐。

  因为这些差异,反而注定会让这座城成为历史的传奇,但说来奇怪的是,两国,尤其是大乾这边,对于这座城并没有投注过太多的注意力,除了按时拨钱拨物外,朝廷从未派过任何大臣前来查看或者监工。

  在这座城即将落成之际,也没有听说两国有哪位大人物会亲临此地,查看这两国近两年来投入最大的商贸之城。

  不过倒是听说,大乾皇帝最近正在北巡,往永平一带来了,不过离永平还远,估计是赶不上城池落成的仪式了。

  至于大奉皇帝,听说身体一直不好,自然也不可能长途跋涉来这里。

  主持城中建造的大乾杨总管,和大奉朝三大总管,经过商议,看落成之日正好和中元节相合,遂决定中元节当日城墙鸣炮,开放城池,来往客商,城中百姓,当日以面具覆面,可在城中尽情游玩。

  至于治安问题,勿需担心,城中本就有两国驻军,而狄一苇部听说开放破镜城,也率兵驻扎在附近,守卫外加看热闹。

  中元节这一日,日头早早射入帐篷。

  难得放假的戚元思,懒觉睡得正香,忽然就被人闯了进来,闯进来的人还自带洗脸水青盐梳子等等用具,三下五除二把他从被子中捞出来,戚元思还没来得及抗拒,一张热气腾腾的汗巾已经啪地捂在了他的脸上,差点没把他捂死。

  等他满头冒着热气从汗巾中挣扎出来,一杯清水已经端到面前,一根牙刷温柔而坚决地塞进了他嘴里,再次堵住了他要表达的抗议。

  戚元思糊里糊涂刷完牙,刚刚漱口三次,那杯还剩下一半的清水就被人十分心疼地端走了,剩下的半杯水,正好给他洗脸。

  用很少的水尽最大可能利用地洗完脸的每个角落,早餐也端了上来,羊肉馅饼配胡辣汤,没有他在盛都时爱喝的清茶,因为有人说了,喝茶废水。

  他的洗脸水被端了出去,等下会去浇菜地。

  被荼毒了无数次的戚元思,对于这样深入骨髓的省水理念已经很习惯了。

  雪山引水工程其实进行得很顺利,再过不久就会有大量的水被引入翰里罕漠,可在这里呆了四年多,戚元思见过太多饥饿和焦渴,他见过浑身干枯活活被渴死的人,他见过有人偷自己的汗巾,就因为他拿汗巾洗过脸,那孩子挤出汗巾里的水,仰着脖子贪婪吞咽。

  盛都贵介子弟戚元思,第一次被震撼到久久无言。

  也第一次知道,原来有的地方,水也比金子还珍贵。

  这也是他在翰里罕漠一留数年,为饮水工程没日没夜殚精竭虑,甚至都没回过一次家的原因。

  朝堂上的优秀臣子那么多,不差他一个,但是翰里罕漠需要他,需要他这个精通数学的管理者,需要他这个出身盛都豪门和陛下交情不错无人敢于克扣物资的身份。需要他这个明明出身高贵却能吃苦的管理者,一日日在此坚守,让所有人在漫天风沙和艰苦环境中,都不敢打退堂鼓。

  当初听说陛下在盛都发生的事的时候,他也想过赶回盛都,后来想,盛都可以安慰她的人那么多,最关键的是,安慰陪伴,有用吗?

  对于陛下那样一个以天下百姓为重的人,为她的江山和黎民而努力,便是最好的安慰了。

  所以他留在这里,年复一年。

  所以他在父亲不断暗示中,选择了娜仁阿雅。

  父亲希望他在陛下面前表现,期盼着他能成为国父。

  他却不愿因为某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坏了他和陛下的情谊。

  在西戎语中,娜仁阿雅是沙漠彩霞的意思。

  那姑娘确实如彩霞灿烂,看见她,就像旅人行走在茫茫大漠,眼看坠兔收光而前路茫茫,忽然看见前方一抹霞光如带,浮光跃金,彤云如燃。

  壮丽而辽阔,告诉这世人天地有尽头。

  门帘掀开,浇完菜地的娜仁阿雅快步进来,她个子不高,皮肤是当地人不常见的瓷白色,身形也偏纤瘦,一双不大却睫毛奇长的眼睛,眼珠黑中带褐,看人时便分外波光潋滟,却又显出几分朦胧稚拙来,在常年吹风因此显老的西戎族人当中,是特别年轻讨喜的长相。

  但她行动却是少见的利落决断,三下五除二就收了碗碟,手中一块微微打湿的布巾,准确又迅速地在戚元思唇上一抹,就完成了吃完擦嘴的步骤,一边顺手将他拉起,道:“马已经备好,现在出门,晚上正好到。”

  戚元思已经很习惯了,任她拖出去,一边整理自己的领口一边问:“去哪?”

  马背上已经挂好了水囊和干粮,娜仁阿雅等戚元思上马,探身对他马屁股上一拍,戚元思赶紧抓紧缰绳,下一瞬那匹娜仁阿雅亲手驯服的马王便疯子一般地蹿了出去。

  戚元思一个倒仰,好险是早有准备,才没被颠下去。

  盛都时号称春风十里的贵公子,在疯狂奔驰的马上东倒西歪地大喊:“到底去哪!”

  娜仁阿雅俯身在马上,整个人和马都融成了一支箭,只有声音远远地传来,“去破镜城玩鬼节!”

  ……

  往日紧闭的破镜城城门大开,百姓进城的队伍排出了好几里。

  人群在缓慢向前移动,其中两名男子,十分为人所侧目。

  两人都个子一般,其中一人生得清秀,身形纤瘦,穿一身普通青衣,腰上垂着一支很少见的玉笔,手里拿着一本书。

  明明打扮寻常,人也在老老实实排队,但不知怎的,这人就让人觉得,他和其余人都不一样,人们下意识不敢靠近他,却又总想打量他。

  百姓们有人想,或者,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风采气质吧。

  另一人一身松垮的短打,头发乱糟糟的扎个高马尾,还十分不羁地翘几根呆毛。脸色苍白,面容普通,腰上插着一根黄铜管状物,屁股底下坐个小板凳。

  就是这个小板凳,让这二人组成为众人的焦点。

  这货屁股就像黏在小板凳上,坐着排队,队伍向前移动,他就挪着小板凳向前。

  懒得令人叹为观止。

  以至于有人看不惯,低声辱骂。

  但是这两人就好像听不见。

  狄一苇抬起头,颇有些敬意地看着铁慈。

  皇帝陛下排队也在看书,真好学哦。

  下一瞬铁慈翻过了一页,狄一苇清晰地看见那页面上写着“昨夜夜来春梦……”

  狄一苇:“……”

  最后指挥使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铁慈感应到了这个白眼,将书收进怀中,狄一苇对她拍了拍小板凳:“分您一半?”

  “谢了,免了。”铁慈温柔地道,“我不想一抬头就看见别人的臀。”

  放个屁都是最佳接收位。

  狄一苇:“……”

  裂了。

  半晌百姓们震惊地发现,屁股粘在板凳上的那位懒汉,居然站起来排队了!

  此时也已经轮到了两人,城门丁仔细查看两人的永平路引,又道:“任何人不得携带武器入城。”

  狄一苇道:“我们没有武器。”

  守门士兵目光落在她的黄铜烟杆和铁慈腰间的玉笔上。

  铁慈和狄一苇都有些诧异。

  听说破镜城调拨来的都是精锐,果然不虚。连个普通士兵,都能注意到她们的烟杆和玉笔。

  “这俩不算武器啊。”狄一苇笑道,“一个是烟杆,在下不能离身的,另一个也不过是个装饰物。”

  说着袖子一动,一枚银角子便悄无声息落进了对方的袖子里。

  守门兵丁霍然变色。

  宛如被烫着了般,一把抓出那银角子扔在桌子上,大喝:“这里有两个意图贿赂蒙混过关的贼人!来人啊!拿下!”

  狄一苇:“……”

  不是,何以清廉如此!

  我差点以为我塞过去的是火药弹!

  哨声尖利,脚步声响,转眼城上冲下来几十人。

  狄一苇和铁慈,两个见惯风浪的大冤种,一看这架势,同时伸手抓住了对方。

  喝:“走!”

  下一瞬人影翩跹,劲风掠过,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头顶一凉,那两个小子已经越过士兵头顶,落在进城的人群中,泥鳅般三钻两钻,就不见了。

  “贼人入城!关城门!全城大索!”

  铁慈已经冲入城门内,听见这一句,道:“糟了!”

  可不要因为她们俩,坏了这开城典礼和百姓期待的中元节夜游会。

  狄一苇叹口气,咕哝道:“哪个王八蛋,调教得居然城门守卫都不收贿赂了!”

  此时城内已经乱了起来,城门在缓缓关闭,狄一苇只得从怀中掏出哨子吹响。

  片刻后,有人带人疾驰而至,却是之前就已经进城布防的田武,他现在在狄一苇麾下做个参将。

  他看见狄一苇和铁慈的狼狈样儿就笑了,咧着大嘴道:“陛下,大帅,就知道你们到哪都鸡飞狗跳。”

  狄一苇没好气地把令牌扔给他,道:“不管你用什么法子,尽快让城中恢复秩序,城门大开,不要影响大家玩乐。”

  田武领命而去,临走时还塞了一包牛肉干给铁慈:“新口味,陛下尝尝!”

  狄一苇不忿:“为什么我没有?我是你顶头上司!”

  田武做了个口型,笑嘻嘻地策马而去,狄一苇揣摩半晌,茫然地看铁慈:“他为什么说,您是爸爸,要孝敬爸爸?您有这么大私生子吗?”

  ……

  没过多久,城门重新打开,百姓恢复了秩序,一切如常。

  破镜城有一个调度司,调度司由大乾和大奉两方官员组成,设置正副管理和主事等职务,负责管理破镜城内的一切事务。至于大奉大乾谁正谁副,当初也没少费嘴皮子,最后说好了,轮流当老大,每期半年,在这半年期间内,如果谁犯了错误,就自动下台。

  大家互相监督,因此都兢兢业业,再加上之前慕容翊来整过一回贪贿者,现在城门士兵谁给他塞钱谁就是仇人。

  不过今天仇人是抓不着了,调度司派人来说是误会,和百姓解释说不过是进去两个不懂规矩的人,不是毛贼,大家尽可以放心游玩,破镜城一定会保证大家安全云云。

  如此热闹如初,而此时,铁慈和狄一苇,已经戴着面具,站在了一处封闭的围墙之前。

  狄一苇打量着那围墙,嗤笑道:“这便是大奉神秘兮兮不给人看的秘密建筑吧?我猜啊,肯定是青楼,您也是,哪都不去逛,直奔这儿来。先说好了,这儿我可没法子带您进去,上次我想带人进去逛逛,大奉方面愣是拦了我里三层外三层,死也不肯给我踏足一步,可气得我。”

  她又指向对面,道:“夜市灯市都上了,那边多热闹,听说还有望仙殿,奈何桥,阎罗殿,孟婆汤,咱们去那边吧。”

  铁慈回头看看,那边果然流光溢彩,游人如织,灯火渐次明灭于长街,远远望去像星河降临人间,而人群香风扰扰,彩衣济济,如在天河游。

  一幅盛世繁华图,不弱于任何大乾名城的气象。

  而这里,黑沉沉的,无人踏足。

  铁慈却收回目光,笑道:“上次?莫不是带夏侯来的?进展不错啊,都相约游城了,回头让夏侯请我客。”

  狄一苇撇嘴一笑,抽一口烟,含糊不清地道:“哪啊,想多了。”

  夏侯淳去年来“探亲”,今年铁慈来永平,他赶紧也跟了来,奈何铁慈今晚过来,只带了狄一苇,其余任何人都不带,夏侯淳自然是要亲身在后面跟着的,只是没有机会正大光明地和狄一苇压马路,难免有些悻悻。

  铁慈道:“你两人年纪也不小了,若瞅着还行,不妨将就些。”

  狄一苇道:“将就几年,然后黑发人送黑发人吗?”

  铁慈皱眉回身看她,狄一苇却岔开话题,指着奔来的一队士兵道:“看看,人家来赶我们了,要我说,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不然等到被人家赶,传出去不大好听……”

  她还没说完,那群人已经到了面前,狄一苇赶紧去拉铁慈:“好了,走……”

  “……您来了,等您很久了。”对面,站在暗影里的领头人对铁慈躬身。

  狄一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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