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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是个人都想熬鹰


    窦燕山背负着双手,迎着河谷里烈烈的风,头发被风吹起,竟然多了一份出尘的意味。

  生活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两年来的艰苦磨难,已经让窦燕山彻底的成熟起来,一击不中,远飙千里,这次在京城无意中得到了云烨,他就立刻放弃了原来制定的计划,一刻不留的回到南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

  从一开始的切骨之恨,到后来的逐渐冷静,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云烨身负财神之名,这是他极度需要的。

  窦家的财富已经被朝廷抄没,剩下一些没有被波及的族人,也已经依附在了窦忠的麾下,几次的接触,除了给予少量的钱财支援外,再无其他,有几次如果不是窦燕山提前发现不妥,安排了后路,早就被自己的族人抓起来送到李二面前邀功去了。

  如今看着气势磅礴的瀑布,雄心壮志油然而生,只要收服云烨,窦家一定会在纷乱的南诏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一路上莫名其妙死的几个人,他很清楚这是云烨的手笔,虽然他不明白云烨是如何办到的,却很肯定的知道一定是云烨干的。

  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窦燕山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李家的统治,他有无数的同盟。

  如果云烨连不知不觉得杀死几个人都做不到,才会让窦燕山感到失望。

  仇恨可以放在一边,这没问题,如果云烨真心投靠,共谋大业,两人成为至交也不是不可能。

  或许只有敌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云烨心无大志,却才华横溢,拥有这样奇怪性格的人只此一人。窦燕山迫切的希望云烨能够加  入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他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熬鹰。

  他在小的时候就养过一只鹰,是祖父送给他十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即将成熟的幼年鹞鹰,祖父告诉他,除非他降服了鹞鹰,这只鹰才是他的,否则,他会把鹰杀掉。

  窦燕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降服这只鹰,虽然他的手和肩膀无数次的被这只鹰抓伤,眼睛也差一点被啄瞎,可是当他带着鹰第一次出去打猎,听着响亮的鹰唳,看着它在天空展翅盘旋,再看着它箭一般的扑向猎物,激动得泪流满面。

  在他的眼中,云烨就是他的新鹞鹰。

  如果李二知道窦燕山的心思,一定会轰然大笑,云烨不是什么鹞鹰,他就是一个颗煮不熟,蒸不烂,砸不碎,响当当的的铜豌豆,这是文雅点的说辞,如果非要李二说出另外一个形容词,想必滚刀肉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长孙已经放弃了对云烨的教导,和他相处的久了,她发现自己只有用更加无耻,更加卑鄙的手段才能制住云烨,这是长孙一直纠结的一点,自己的温婉柔淑就是毁在云烨的身上。

  李靖现在也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教,虽然战绩卓著,却发现自己和云烨已经越来越远,调教的快成敌人了。

  窦燕山面对着瀑布心潮澎湃,不能自己,他的属下们仰望着公子的雄姿,心折不已。云烨却早早的脱了鞋子,站在浅水里,洗脚,还把旺财带下来,用手鞠着水,给它洗刷身上的汗渍。

  到了黄果树瀑布,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到了后世贵州安顺,那里有一条河,好像可以通到珠江,如果顺流而下,就会见到李安澜,自己答应过铃铛会去看她的,顺便看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健康活波。

  有了主意,心情立刻就轻松了下来,回想起以前来黄果树看瀑布的时候,吃了一碗米粉被宰了五十元,再看看在那里吹风的窦燕山,旧恨添新仇。

  妈的,老子要是有一天得了势,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瀑布堵上,让他换个地方淌,不能因为旁边有个瀑布你就一碗米粉收我五十块钱,老子要断了你了财路,让你一辈子躲在山里种苞谷。

  窦燕山发完神经,满意的从石头上下来,估计被冻的不轻,身子都在发抖。

  一群人继续启程,窦燕山对云烨忽然好了许多,把他的刀子还给了他,还把粮食给云烨补齐,旺财也不需要再背着沉重的粮食袋子走路。

  倒是窦燕山自己率先扛起一袋粮食,哼哧哼哧的赶路,除了被云烨鄙视以外,其他的随从个个精神大振,恨不得自己扛两袋子。

  窦燕山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云烨会逃跑,一路上见过无数的虎豹豺狼,一个人在这样的山林里,活不过两天,有一次云烨甚至看见一只熊猫在追杀一只豹子,愤怒异常,也悍勇绝伦。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就是那种躲在熊猫馆里,以卖萌为生的家伙。

  南诏野人的家都安在河谷里,只有这里才能有一点土地,供他们进行可怜的种植业,现在已经能见到有人在地里忙活。

  很简单,用木棍在地上戳个洞,然后撒进去几颗稻谷,拿脚踩一次就好,云烨确定他们是在种稻子,不是在种苞谷。

  老天爷,种稻子不是该插秧吗?没见过撒种子的,只见过插秧,这样种他娘的会有收成?

  “可笑吧,云侯,你是种田的大行家,你见过这样种稻米的吗?”

  窦燕山擦一把汗,见云烨吃惊,就停下来和云烨搭话。

  “老窦,这样种稻子会有收成?”继续瞅着那些腰里围着兽皮,裸露着干瘪**的妇人种稻子。

  窦燕山对老窦这个称呼很是享受,当然,只限于云烨可以这样叫他,满南诏就云烨一个人的身份与他相当。

  “种一葫芦收俩瓢而已,每年都有人饿死,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我为什么不顾脸面的敲诈你五百两金子,就是因为没粮食,我去年冬天差点饿死,知不知道,我回了汉界,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饭馆要了一桌子的肉食,吃了足足一个时辰,撑得我一晚上没睡。”

  回想起自己的惨事,窦燕山还是有些黯然。

  窦燕山惨不惨云烨不在乎,如果他不把人做成蜡烛,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依然会做他的公子哥,获得逍遥快乐。

  李二清除了很多人,云烨能感觉的出来,朝堂上总是有熟悉的面孔消失,让人伤感,但是窦家,他觉得应该消失,李二没做错,混在人群里的恶狼不赶快杀掉,难道说还要留着害更多的人么?

  在一小块,一小块的田地里劳作的都是妇孺,小小的孩子挺着硕大的肚皮,在母亲后面在地上练习扎窟窿,云烨不止一次看见,那些孩子从地里刨出种子,连泥土一起塞嘴里吃下去,很自然的,会招来毒打,挨了打,也不哭,只是在寻找下一个偷种子吃的机会。

  大肚皮绝对不是吃得太多撑的,云烨知道是怎么回事,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竹叶包好的饭团,放在小孩子面前转身就走  ,他不想看见孩子的吃相,那会让他难过,可是他错了,没看到比看到还要让人心酸,身后传来的吃东西的呜呜呜的声音,就像野狗在抢食,一边吃,一边发出护食的威吓声。

  “老窦,你别告诉我这里的男人都被你杀光了,如果那样的话,我会看你不起。”

  “听闻云侯一向杀伐果断,区区几个野人,值得你大动肝火?我也不喜欢杀人,杀人是最后的手段,也是无能的表现,我有好东西,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只要尝过滋味,永生难忘。“

  云烨吃惊的抬起头,他在一瞬间就知道了窦燕山使用的什么办法,话语在嗓子眼里转了许久,才涩声说:“窦燕山,忘忧草是什么东西,你不会不知道,难道就不怕报应再次降临么?”

  “善良这种东西很昂贵,我在京城做贵公子的时候心地一向善良,见到乞丐也会施舍,见到弱女子也会怜悯,不管你信不信,人烛这件事家里没有人告诉我,是我三叔大怒之下做的决定,等到我知道的时候,那尊人烛已经点燃了,你庇护了裴英,否则,他会是第二尊,做这种事情的不止我窦家,其他的人家也有,仆役犯上会被五马分尸,有得会被放在火上烤,把烤熟的肉再用棍子捅进他们的喉咙,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肉,云侯,你知道做这件事的人家是谁?”

  云烨捂住自己的耳朵,不想听,以前在故事里知道有这种事情,那是故事,或者电影,如今在现实的生活里出现这样的事,彻底摧毁了他对人性的认知。

  “云侯,我确信你在李渊那里大骂窦家的确是发自内心,你有资格骂,也可以骂,你最狠的不过是把一个家伙打成了太监,可是李家,他李家的恶行超越了窦家百倍,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窦家的狠毒都是和李家学的,一个囚父,杀兄弟的人,凭什么获得你的效忠?就因为他作恶之后,又做了好事,如果我能达成目标,一定比他更加的英明,仁慈,云烨,你信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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