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两个月后。
魔宫不远处的商业一条街上,一家名为红月楼的酒楼即将开业。
楼外雕檐映日,画栋飞云,内部更是富丽堂皇,灯火阑珊。与魔界先前那些漆黑黑乱哄哄的小酒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听说酒楼管理人是一只从人界进修回来魔族,噱头很大,引来了一众魔族前来观光。
“好大,好高,好漂亮!”
小魔族们总结道。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酒楼,漂亮就对了。”
一只长角角小魔族自豪地扬起脸。
“漂亮是漂亮,可跟管理的魔族没关系吧。”
另一只小魔族反驳道:“你说的不就是小玉香吗?我姐姐和她一样是魔界堂主,她还没我姐姐厉害呢!”
“谁跟你说是因为玉堂主了。”
长角角同情地瞥他一眼:“一看你就是消息不灵通的笨魔族。”
“玉堂主和以前不一样了,她……”
长角角神秘地看向四周,见别的魔族都被吸引了注意力,这才接着说了下去。
“她现在可是那位大小姐的属下!”
“什么!?”
小魔族们目瞪口呆。
小玉香运气怎么这么好?
可恶,真让魔羡慕。
若要在魔界里选一个说话最有分量的人,那当之无愧是虞穗穗。
-“少君大人一看到大小姐,就变得脾气好好噢!”
-“嗯嗯!以前少君大人一笑我就害怕,可那天他和大小姐一起逛街时,就一点也不可怕。”
-“少君大人还把亮晶晶的东西放在大小姐头上,我亲眼看见了!”
-“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那叫发簪。”
小魔族们头对着头,叽里咕噜地小声讨论,言语之中也对人类大小姐越来越崇拜。
“跟你们讲,我怀疑魔宫就是大小姐要建的。”
一位小魔族推测道:“现在的魔宫好气派,和外面人类的大宫殿一样。”
他们倒不是对此有什么意见,恰恰相反——魔界存在了千万年的魔宫,大小姐一句话便能推倒重建……这可真是太强了!
魔族们大都崇拜这种说一不二的强者,自然是会对她万分敬仰。
其实……倒是他们想错了。
魔宫还真不是虞穗穗要求重建的。
她的适应能力和心态一向都不错,看到魔界是个什么鬼样子后,便自觉地降低了生活质量要求。
实际上,也仅仅只有刚来那两天环境不好,后面住得都很满意,总体来说可以打四点五分——扣的05分是留些进步空间。
而再搬回魔宫后,就完完全全变成了五星好评。
新的魔宫装修精美,空间还大,无论是舒适度还是美观度都无可挑剔。一定要比较的话,甚至胜过之前住过的所有居所。
虞穗穗甚至怀疑大反派把魔界的老本都拿来建了这么一个宫殿,连桌椅都是由千年灵木或是珍稀玉石雕成,非常的奢侈且。
她每天从一间屋子那么大的床上爬起来,不需要修行,不需要上课,唯一的不足之处便是:谢容景这段时日比先前更忙,除了每天一同吃晚饭,剩下的时间几乎见不到他这个人。
魔宫是魔界最高的建筑,穗穗有一次起得早,站在宫殿顶上向下看时,刚好看见大反派出门。
他的黑袍在裂空中翻涌,双眼平视前方,细看还有几分淡淡的厌倦。
穗穗明白:每当大反派面上出现这副表情,就代表着他今天会离开魔界,去处理一些别的事情。
谢容景显然不是完全在忙基建,虞穗穗猜测他搞完魔界便要搞人界,好比那句兵书里经典的——攘外必先安内。
……
大反派第一次来不及赶回来吃晚饭时,她还觉得有些不适应。
毕竟一起吃了这么多顿饭呢。
穗穗想。
好在她也不会觉得无聊。
魔界的属下们为她搜罗了许许多多话本,大部分的作者是魔族,剧情极其彪悍,有的还很瑟瑟……和在人界时那种脖子以下便不能写的话本大相径庭。
穗穗:这可真是太大胆了!还有吗?我要看。
若是看腻了话本,留影石也是不错的选择。
魔界专门有魔族拍剧,拍得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他们越拍越多,有几只演技好的魔族甚至还小小的出了名,而穗穗口袋里的留影石也越囤越多,眼看着即将达到四位数。
当然了,远远不止这两种消遣方式。
她还能和一群小魔族打牌,能懒洋洋地躺着晒月亮,还能去魔宫旁的商业街闲逛。
商业街的负责人也是小玉香,虞穗穗刚在魔界见到她时还怔了一瞬。
这不是玉香楼的老板娘吗?
谢容景怎么把她也运到魔界了。
不会是招商引资,吸纳外界人才吧?
一个接一个的想法从她脑中悠悠飘出。
老板连挖墙脚都会了,魔界定是能发扬光大!
这样想着,她便兴奋地看着小玉香,准备友好地为她介绍魔界的一系列政策和发展前景,让对方感到宾至如归。
“小姐!”小玉香比她还要兴奋:“呜呜小姐,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们之前说过话么?”
穗穗和气地问道。
小玉香满脸憧憬:“虽然没有,但这并不重要。小姐,你在我的心里已经和我乘船泛舟、秉烛夜谈、却话夜雨——”
想到即将升官发财走向人生巅峰,她眼神坚定地总结道:“我的每一个梦想,都是关于小姐你!”
穗穗:……
怎么一句也听不懂?
在小玉香的忠心耿耿死缠烂打下,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大小姐的属下之一。
不得不说,这只魔族还蛮好用。
短短的一个月,她已经在魔宫旁建起一条商业街,虽然目前只开设了不到十家店,却大大满足了虞穗穗平日里偶尔要逛街的爱好。
从前的魔界虽有商铺,但是并不多,偏远一些的地方还是以物易物的古老交易方式。
哪怕在魔宫周围,也很少看到正儿八经的店铺,魔族们有专门的摆摊场所,谁有什么好东西就拿去支个摊子卖掉。
每逢血月、也就是每月的十五十六号,他们还会聚在一起交换需要的物品,很像后世某些地方的赶集。
虞穗穗闲着没事做时曾经去过一次,也是那时,她才知道魔界里并不是只住着魔族,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骨狼骨狗骨猫、怨灵恶灵幽魂,还有一批缺胳膊少腿说起话来舌头打结的活死人……只不过魔族是最强的黑暗生物,数量也最多,所以这里才叫作“魔界”。
“穗穗会不会不喜欢他们。”
那天谢容景陪她一起逛魔界的集市,看到将头拎在手上的活死人,下意识挡住了她的视线。
“我可以让他们消失掉。”
他温和而又自然地说。
……确定是消失,而不是再死一次吗?
这些怪在外界时,对人类的攻击性极强,毕竟人界除了人,也没什么别的能让它们维持能量的食物。
可在魔界,它们能吸魔气,能喝血河里的水,每天都是饱的。
既然不饿,怪们看到虞穗穗便也没什么多余的想法,那只举着头的活死人还弯下腰,恭敬地向她行了一礼。
他的头在手上开口说话,语调像是在唱歌:“您就是大小姐吗?哇,真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魔界有了您,就像天上有了红月一样,不可或缺!”
穗穗:……?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大度地挥挥手:“这只就算了吧。”
还好他反应快。
活死人长出了一口不存在的气。
等他回到坟场,一定要告诫同类们:要想在魔界安安稳稳过下去,一定要讨好那个人类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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