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九章 大巴克的癖好
在摩肩接踵的市场上,改头换面的孟超,很方便就顺手牵羊到了七八枚徽章。
这些徽章仅仅是用最劣质的金属,仿造各大家族的图腾,并不蕴含真正的图腾之力,派不了大用场。
就算丢失,也不至于掀起太大的风浪。
却足以证明,佩戴这枚徽章的人,是某个豪门大族的仆人,出来为主人办事的,也就是所谓的“家鼠”,有资格采购大宗物资、稀缺资源,并出入一些特殊场合。
正所谓“狗仗人势”。
世代占据黑角城的豪门大族,诸如血蹄家族和铁皮家族,豢养的一只小小“家鼠”,也不是来自穷乡僻壤的落魄武士,可以随意欺凌的。
这些徽章帮孟超顺利采购到了更多鸡零狗碎的材料。
配制出了效力更强的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神经毒剂。
制造出了包括简易闪光弹、烟雾弹在内,各种幽灵刺客执行任务时,必不可缺的小道具,和杀人不见血的致命武器。
不过,最敏感的那些原材料,孟超没有直接采购。
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他也不想留下蛛丝马迹,被人快速锁定。
所以,他大多采用浑水摸鱼的办法。
在市场上找到了自己需要,却比较敏感和昂贵,不方便直接采购的原材料。
就蛰伏在旁边,耐心等待,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寻找合适的目标。
高等兽人大多是肝火旺盛,脾气暴躁,热衷用拳头解决问题的家伙。
人口激增十倍,生活空间顿时变得非常紧张,鬃毛和爪牙之间的摩擦,更是令血液中蕴藏着暴力因子的高等兽人之间,充斥着浓浓的火药味。
不少血统不够纯正,身上糅合了多种野兽特征,或者刚刚从鼠民转化过来不久的氏族武士,虽然嘴上不说,其实对自己奇形怪状的外表,都是非常敏感的。
以至于,在人山人海的闹市中,两名高等兽人错身而过,经常会发生这样的对话:
“你他妈究竟在看什么?”
“老子在看你这颗猪头上的牛角!”
然后就是“乒乒乓乓”,拳脚相向。
好在高等兽人大多皮糙肉厚,非常抗揍。
而且有个好处,芝麻绿豆的小事,不记仇,打完就算。
还有“不打不相识”的习惯,发现对方是和自己旗鼓相当的好汉,立刻将小小的摩擦抛到九霄云外,顶着鼻青脸肿去喝酒,甚至成了生死相托的好朋友。
这样的性格,为孟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通过巧妙的发力,他很容易就能在人群中制造混乱,让一名高等兽人无意间踩了另一名高等兽人一脚,或者让个头比较矮小的家伙,脑袋上的犄角狠狠顶在高个兽人的胸膛上,从而引发一场混战。
双方杀得兴起,整条街道都一片狼藉,两侧的店铺和摊位自然也都遭了殃。
孟超便有大把机会,能神不知鬼不觉,拿走完成一场惊天大案,所必须的原材料了。
就在各种道具、材料和武器渐渐齐备的同时。
他从杂役们口中,也套取出更多关于目标人物的情报。
渐渐摸清了目标人物的行动规律。
最终,在血颅角斗场外面的街市上,锁定了目标。
大巴克。
这个以“重型砍刀”为名的家伙,是一名典型的氏族武士。
主业是在血颅角斗场里看场,维持秩序,防止情绪激动的观众们之间的冲突扩大;或者跳上竞技台去攻击刚刚打完比赛,精疲力竭,伤痕累累的角斗士;以及像那天一样,控制起源武士什么的。
有时候,也会客串角斗士,在竞技台上狠狠教训那些刚刚从小地方上来,没有见识过血蹄家族厉害的初生牛犊们。
偶尔,还会加入征召队,离开黑角城,到鼠民村庄去执行任务,押送回来一队队新兵和奴隶。
完成任务之后,呼朋唤友,到血颅角斗场周围的赌场和酒馆去逍遥快活一番,也是少不了的。
和大部分高等兽人一样。
大巴克的警惕性并不算太强。
覆盖一半身体的图腾战甲,让他有足够的本钱,敢在自家地盘上横行霸道。
战胜甚至干掉这名残甲图腾武士,并非不可能。
问题是,如何悄无声息地做到这一点。
并且在更多血蹄家族的图腾武士赶到之前,夺走他的图腾战甲。
这里是整座黑角城最热闹的地方。
最近的大征召,又令热闹和拥挤程度提升了十倍。
到处都是牛头马面,人潮汹涌。
虽然没有刻意警惕,但大巴克大多数时候,不是和族人共同进退,就是在赌场和酒馆,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孟超不可能在热闹非凡的赌场里杀人越货。
他必须找到大巴克孤身一人的机会。
最好是在相对僻静的时间和地方。
耐心观察了三天,终于找到破绽。
孟超发现,每隔两天,和同伴一起狂饮滥赌之后,当同伴们都去进行以休闲娱乐为主要目的的付费繁殖行为之时,大巴克总会借故离开。
这不正常。
大巴克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洁身自好的正人君子。
图兰人的风俗,也绝没有把这档子事,当成什么需要遮遮掩掩,不光彩的丑事。
无非是正常的生理需要,男男女女都一样,没什么见不得光的。
而且,大巴克和同伴分开后,也没立刻回到血颅角斗场里。
而是鬼鬼祟祟钻进了错综复杂如迷宫的穷街陋巷深处。
七弯八绕之后,消失在一扇画了双兔子耳朵的房门后面。
若非大巴克带路,孟超真不知道,和热闹非凡的街市一墙之隔的地方,还有这么僻静的所在。
就连钻进这里的高等兽人,也一改在外面大摇大摆,声若洪钟,唯恐别人听不到他聒噪的姿态。
全都蹑手蹑脚,鬼鬼祟祟,甚至用面具和兜帽斗篷遮掩自己的特征,好像做贼一样。
“这里是什么地方,兔子耳朵又是什么意思?”
孟超好奇心大起。
运转《行尸术》,将呼吸、心跳和体温都收敛到极限,如变色龙般悄无声息地爬上屋顶,屏息聆听了半天。
再结合杂役们告诉他的八卦内幕,貌似冠冕堂皇的氏族老爷们的独特癖好。
孟超恍然大悟。
这是一间“糖屋”。
高等兽人喜欢吃糖。
倒不是贪图甜味。
而是从曼陀罗树的伴生植物以及昆虫群落里,提炼出来的各种蜜糖、果糖、蔗糖,蕴含着非常丰富的能量、营养物质和微量元素。
和炼乳一样,都是纯天然的高能营养剂和基因药剂。
用浓稠的蜜糖和炼乳一起,蘸着黄金果或者烤图腾兽血肉吃,是一名氏族武士在殊死搏杀,精疲力竭之后,最美妙的享受。
不过,“糖屋”可不是字面意义上,“贩卖蜜糖和炼乳的地方”的意思。
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不以繁殖为主要目的,进行付费繁殖行为的场所。
——倘若是寻常的风月场所,倒也不用这么遮遮掩掩,还开在这样僻静的地方。
图兰泽的风气十分开放。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后半句话,可不止一个解释。
问题是,图兰人还有“强者为尊,强者为美,要敢于向强者发起挑战,越挫越勇,越战越强”的传统。
在主流审美上,獠牙越长,毛发越浓密,体型越庞大,就越受欢迎。
特别是对雄性而言。
征服体型比自己更大的异性,才更能彰显男子汉气概,和“不畏强暴”的勇气。
比方说,一名牛头武士,要是能征服一名纯血的蛮象女武士,那便是值得吹嘘三天三夜的美事。
征服牛头女武士呢?马马虎虎,差强人意。
但是,如果他找的既不是身高八臂的蛮象女武士,也不是和自己体型相仿的牛头女武士或者野猪女武士,而是体型娇小玲珑的猫女、兔女之类。
那就完蛋了。
不仅会遭人耻笑,笑他恃强凌弱,毫无图兰勇士,遇强则强,挑战极限的精神。
甚至会叫人怀疑他的尺寸和性能。
简直社会性死亡!
所以,开在街面上,正大光明的那些风月场所,里面不分男女,大多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一巴掌宽护心毛的存在。
战斗力如何,姑且不论,至少从卖相上看,全都是凶神恶煞的强者。
吸引客人的手段,也都是抡石锁,揍沙袋,狂吼乱叫,散发出浓烈的兽性气息。
以至于孟超来回扫了七八趟街,愣是没看出那里竟然是风花雪月的销金窟。
只不过,图兰人也是人。
只要是人,便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口味。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
喜欢猫女、兔女这种体态轻盈,皮肤相对光滑,耳朵一折一折,毛茸茸的尾巴一翘一翘的家伙,无论在什么时代和星球,都是存在的。
此类小众癖好,不能公诸于众。
但只要有利可图,精明的商家总不会放过赚钱的机会。
开在穷街陋巷深处的“糖屋”,便是大众审美和小众癖好之间的灰色地带。
没想到,貌似威武雄壮的牛头武士“大巴克”,亦是一名猫女爱好者。
真是太软弱,太没有图兰勇士的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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