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修改版《百家姓》
崔婕所有睿智的分析全被推翻。
那个穿着蓑衣戴着斗笠,代表李家主持开镰仪式的人,居然真的是李家五少郎李钦载!
崔婕在人群中脸色苍白,她只感到一阵天昏地暗。
千辛万苦逃婚,一路遇到各种波折艰难,终于远离了火坑,虽然日子过得苦了些,可未来总有个期盼。
然而,万万没想到,她与那个纨绔终究见了面,她千方百计要逃离的人,此刻离她不过数丈,正志得意满地接受庄户们的欢呼。
不知为何,崔婕有一种误入魔窟的惊悚感。
脑海里顿时出现了许多恐惧的画面,比如李钦载发现了她的身份,逼她成亲,成亲后每天揍她三次,还要默默承受他无尽的凌辱。
娘家人对她的遭遇不闻不问,她成了家族联姻唯一的牺牲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崔婕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咬了咬牙,拉着从霜转身就走。
离开了秋收的田垄,瑟瑟发抖的从霜这才回过神。
“姑娘,你前日不是说他绝不可能是那个纨绔子吗?你说的话到底准不准呀?”
崔婕俏脸闪过几分愠怒,忠心耿耿的小跟班都开始质疑她了,多年的威望要崩塌。
“人算不如天算,我终究失算了,是我的疏忽。”崔婕老实承认。
“那个人真是李家五少郎呀,前几日我们还与他照了面,他还罚我们捉鱼……呜呜呜,果然是个坏人。”从霜想到捉鱼捉得那么辛苦,不由悲从中来。
崔婕黛眉轻蹙,喃喃叹道:“未免太巧了,为何李家偏偏派他来甘井庄主持秋收?莫非李家已经知道我们暂居甘井庄,故意派那纨绔子来抓我们?”
从霜浑身一抖,颤声道:“我们……已暴露了么?姑娘,我们快跑吧,不然奴婢会被打死的!”
随即崔婕又摇头:“也不对呀,若说那纨绔子是来抓我们的,前几日与他照面时,便该下令部曲将我们拿下了,为何只罚我们捉鱼,除此别无动静,还任我们住在廖阿婆家?”
从霜也疑惑道:“对呀,他若发现了咱们的身份,早该拿下我们了,为何没见他有任何动静?”
崔婕美眸再次闪耀睿智的光芒:“这里面一定有某些事情是不可测的,或许,我们并没有暴露身份,一切都是巧合,他不过是恰巧被派到甘井庄而已,否则未免太不合情理了。”
从霜这次没有崇拜地附和,她对大小姐的睿智已产生了动摇。
“姑娘,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跑了吧,此地太危险,不宜久留。”从霜讷讷地道。
崔婕点头:“不错,我们必须离开了,不论那纨绔子有没有发现我们的身份,此地已不能再住下去,久则生变。”
从霜顿时喜不自胜,跳起来笑道:“奴婢这就去收拾行李!”
“慢着!你是不是傻,就算要走,也不是今日,不是此时。”
“为何?”
崔婕白了她一眼,道:“没见那纨绔子带了许多部曲亲卫吗?我们若慌慌张张不告而别,必然引他生疑窦,本来不怀疑咱们的,咱们自己倒暴露了,若他令部曲追来,我们能逃多远?”
“那我们何时走?”
“再等等,最好等他先离开庄子,若他只是来主持秋收开镰仪式的,仪式过后想必就会回长安,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一个纨绔子弟怎能过得下去?”
睿智的光芒再次从美眸中闪过,崔婕像一位战场上指挥万人的大将军,算无遗策料敌于先,决胜于千里之外。
“等他离开庄子,我们便换个方向逃走。这一次我必不可能出错!”
…………
仪式结束,此行的任务已完成。
天气很好,阳光普照。
别院外的田地里,无数劳力辛勤收割庄稼,庄子内外洋溢着喜悦的气息,不时有庄户突然在田地里放声大唱,唱的是关中俚俗小调。
李钦载坐在院子里,饶有兴致地听着。
小调勉强能听懂,所唱的内容无非是男女之间那点事,什么“山窝窝里槐花香,额在山梁梁上想婆娘”之类的。
内容有些低俗,却引来庄户汉子们一阵轰然喝彩,田垄外的婆娘们却泼辣地指着唱歌的汉子咒骂起来。
独属于山野村庄的暧昧与欢喜,就在李钦载的面前发生着。
这才是生活的味道,人活着,就要落在地上过日子,神仙住得太高,闻不到人间烟火,哪里有什么乐趣。
李钦载的嘴角露出微笑,他有点喜欢上这里了,山好,水好,庄户朴实,村姑还那么美丽……
刘阿四悄然走来,低声询问五少郎何时归长安,他好准备车马。
“暂时不走,住几日再说,回不回长安无所谓,在哪儿躺不是躺呢?”李钦载懒散地道。
刘阿四挠了挠头,得到答案后转身离去。
李钦载又阖上眼,享受秋日里金黄的气息。
相比之下,还是庄子比较舒服。至少庄子里没有看他不顺眼的长辈,动不动就抡棍子揍他。
这里多好,天高皇帝远,老爹想揍都揍不着。
小小的身影走来,手上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水。
“父亲大人,荞儿给您端水来了……”荞儿笨拙地将水搁在矮桌上。
李钦载睁眼,抚摩着他的小脑袋,笑道:“荞儿真是孝到为父了……”
顺手从矮桌上取过一张纸,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李钦载缓缓道:“虽然你还小,但除了玩耍之外,学业也不能荒废,以后每日还是花少许时间读书,这是我精心编撰的启蒙读物,我来教你,你尽量背下它。”
“这是什么?”
“它叫《百家姓》,跟千字文一样四字一句,汇集天下大部分的姓氏,用来启蒙勉强够了。”
荞儿好奇地道:“这是父亲大人亲自编撰的吗?”
李钦载毫无愧色地道:“当然是我亲自编撰的,你对你爹的厉害一无所知。”
然后李钦载正色道:“考虑到你是个半文盲的客观事实,我便亲自教你念,知耻近乎勇,你最好赶快学认字,不要累到你勤劳朴实又善良的老父亲了。”
荞儿规规矩矩行礼:“是,荞儿会尽快认字的。”
清了清嗓子,李钦载提高了音量道:“李孙赵钱,周吴韩杨……”
编撰百家姓颇费了番功夫,李钦载将其狠狠大改了一遍。
如今的天家与各个世家之间关系比较敏感,尤其为首的关陇和山东士族,他们的姓氏比如“荥阳郑氏”,“范阳卢氏”等等,都被李钦载往后排了。
教小孩子的启蒙读物而已,一不小心惹得李治不高兴就亏大了,想过平淡安宁的日子,最好不要给皇帝添堵。
天下太平,君圣臣贤,做个盛世里的顺民忠臣挺满足的,除了生活质量,李钦载不想改变任何现状。
百家姓新鲜出炉,李钦载念一句,荞儿跟着读一句。
这次李钦载亲眼见识了荞儿的学习能力,令他吃惊的是,小家伙的记忆力居然很不错,基本只念一遍就能记住,有些复杂的顶多念两遍。
天才吗?难道他才是真正的主角,我不过是衬托他的绿叶?
回想前世,高考只考了四百多分,智商大约在人均线附近的李钦载,此刻不由有了些许的挫败。
不管是不是主角,李钦载决定不能放过他。
“荞儿啊……”李钦载和颜悦色地笑道。
“父亲大人何事?”荞儿一脸懵懂地道。
“等你长大了,给为父我赚钱盖大房子,造大马车,送一百个绝色美女,再加每年周游大唐名胜风景,管我半辈子吃香的喝辣的,好不好?”
荞儿认真地道:“阿婆教过孝道,孝敬父亲大人是荞儿的本分,只要父亲大人有所求,荞儿必倾尽全力满足父亲大人。”
“说话要算话,我这就去写字据,你画个押,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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