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速之客


嗡的一声。

女子瞬间清醒。

她没有松口,身子也没有继续乱动,一直咬着林凡的肩膀,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怎么?”

“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来了?”

“傻丫头。”

听到这话。

女子突然嚎啕大哭,压抑许久的情绪,在这一刻终于宣泄出来。

“呜呜······林凡哥哥!”

“呜呜呜······”

“你怎么才回来啊,林凡哥哥,呜呜呜······”

过了许久,林凡这才安抚好这丫头的情绪。

丫头名叫宋青儿,她只比林凡小两岁。

生活在同一个小镇,也是儿时的玩伴,经常跟林凡和林毅他们一起玩耍。

又花了几小时时间,把他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宋青儿。

听到这里,她眼中满是震惊不已。

“林凡哥哥,没想到这两年你经历了那么多事。”

“那时候我不在小镇里,跟着我爸前往别的小镇做生意去了。”

“可一回到这里时却听说伯父伯母都已经···”

“还有林雪姐姐被那些大家族的人给带走了,林毅哥哥也不知所踪。”

林凡并没有告诉林毅的事情。

而是修改其中的事情经过,不想让宋青儿知道。

这一切都是从小照顾到大的林毅哥哥造成的。

“每个星期我都会打扫一遍房子,就是为了等你回来。”

“他们都说你死了,可我不信,林凡哥哥可是很厉害的!”举起自己粉嫩的小手在他面前晃悠。

“青儿谢谢你。”林凡鼻子有些微酸,对着宋青儿说道。

在这两年里,宋青儿帮助了太多,要不是她,这所房子早就被那些人给占领了。

她眼睛又看不见,这两年里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奇怪的是,宋青儿的眼睛从出生就看不见,像是得了什么疾病一样。

只要微微一睁开一条缝,遇到光亮,眼睛就疼痛难忍。

所以只能每天缠着黑色绷带。

她有个养父,名叫王志。

宋青儿是个孤儿,在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被饿死了。

宋青儿则一路来到这座小镇上,遇见了做生意的王志。

见她独自一人流浪。

还是个先天瞎子,见她可怜也就收养了宋青儿。

她养父的背景也是有些实力的。

常年跟城内的人沟通渠道。

谈一些城外的买卖,生活也算过得去。

自然而然的得到一些城内的庇护。

所以那些人不怎么敢在王志的眼皮底下放肆。

“林凡哥哥,你还是去洗洗吧,好臭哦~”

宋清儿捏着鼻子,做出一副很臭的样子。

有些调皮的朝他说道,

“青儿,你还嫌弃你林凡哥哥。”

林凡起身去往洗手间,清洗一下。

毕竟这两年时间没有好好的洗澡。

要不是青儿看不见林凡此时的状态。

他现在浑身脏乱不堪。

脸上全是黑污污的泥土,已经看不出原先的模样。

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血液和泥土弄脏。

可以说是完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要不然从他进入小镇时,怎会有人认不出他。

洗手间很狭小,但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

把这些脏的衣服全都丢掉。

淋着热水澡,简单收拾一下后,他看到镜子上的自己。

浑身上下都是触目惊心的鞭痕。

背上足足足足有十几道大的鞭痕。

由于伤口过大,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

形成白色的鞭痕,烙印在他背上。

他的胸口处还有浅浅几道鞭痕。

在煤矿里的两年里,林凡经常被监工抽打,有好几次被抽打到濒临死亡。

在木屋外宋青儿望着洗手间的方向,正趴在桌子上傻笑着。

宋青心情很开心林凡能回来。

两只小脚正欢快的在桌子底下荡漾着,可见她心里美滋滋的。

在她小时候,最喜欢一起玩的就是林凡。

在刚来到这个小镇时,大家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宋青儿。

原因就是她的双目根本看不见。

导致街上的孩子围到她跟前一起嘲笑她。

更有几个调皮的孩子把她的黑缎给弄掉。

宋青儿感到委屈无助,一下子就哭了起来。

而一旁的小孩还在那里嚷嚷着说什么。

‘瞎子,瞎子,没爸没妈要的脏小孩!’

还在一旁丢石子,砸在宋青儿的身上。

‘不,呜呜呜······我不是瞎子,我只是不能睁开眼睛,我,我······我爸妈,我······呜呜呜!”

弱小的宋青儿感到羞愤,对本没法对这些人说些什么。

只能流下无助的泪水,只能任凭他们在那里嘲笑。

可突然一个瘦弱的男孩站在她的面前。

双手护着宋青儿,挡住无数石子砸在他身上。

‘赶紧走不然的话我对你们不客气!’林凡指着他们说道。

又朝一边埋伏好的林毅喊道。

两人一起打跑了欺负宋青儿的坏小孩。

就这样宋青儿很是感动,尤其是护住身前的那人。

得知名字后才知道是林凡。

就在宋青儿还在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时。

可她并不知道屋外十几米的距离,正有十几个人目光凶狠的看向这里。

“老大好像就是这,我好像看见宋青儿跑到这间屋子里!”

“这小美妞胚子,长的真是水灵,我子可是每天都跑到王志那里求婚,可这老家伙不给面。”

“居然说宋清儿太小,不适合!草!”一个二十岁的男子,不屑的朝地面吐了口水。

继续说道。

“要不是他与城内的人出售野味,得到他们的庇护,以老子的脾气根本不惯那老家伙的脾气,不然的话早就生米煮成熟饭!”

“这是我第999次求婚,我一定会让宋灵儿被我的真诚所打动!”

其中一人,笑呵呵的在他身边说着奉承的话。

“就是老大,分明是老家伙没眼光,老大你仪表堂堂,玉树临风,气宇轩昂,俊美刚毅,风流倜傥······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好男人啊!”

“哈哈哈~”男子摸着脑袋,正被手下的手说的哈哈大笑。

这就是拍马屁。

一些人看见这群人,都纷纷避开他们,逃的远远的。

不逃?

他们可是这个小镇出了名的混混。

遇到什么就抢,他们还大肆旗鼓说杀过人之类的话。

大家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杀过人。

但只知道他们的长相跟踏妈个土匪似的。

这群人,嘴里叼个烟,整天吊儿郎当地走在大街上。

还在过往的路道上,还顺势在少妇屁股上抹油。

所以大家看到他们一下子就联想到土匪,也就避而远之,减少没必要的麻烦。

他们也给自己取了个响当当的群体外号。

十三太保,而那个二十岁的男子就是老大,名叫雷霸天。

“对了老大,我听说村里来了个野人,好像就进这屋子里了!”

“哈玩意!”男子瞪大眼睛,跟个铜铃似的看向他。“你是说一个野人闯进这间木屋里!”

那人点了点头。

男子头上不知什么原因,竟然生出几滴汗水在额头上。

我草,这尼玛宋青儿口味这么重,找一个野人!

我哪点不如一个野人?

他摸着自己头上的汗水,心里顿时五味杂全。

“走,去看看!”

“我倒要看看,我居然不如一个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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