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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交朋友


林仙听着他的回答,对着那公子笑了笑,冷静往下说,

  “那再问公子,若百姓安居乐业,却有一恶霸来抢他全家钱财,留下他吃喝的,也饿不死他,这事是大事还是小事?”

  那人表情中明显的不认同,大概认为这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

  一个抢全家钱财,一个是普通的没用的灯笼,怎么能相提并论呢,他认为林仙要开始无理取闹。

  可林仙没让他抢到台词,话语连珠炮般问出,

  “若是百姓一年到头只赚了一身新衣裳的钱财,想换件新衣裳,却被人抢走,百姓还是饿不死,这是大事还是小事?

  若,百姓有一头牛,却被人抢走,是大事还是小事?

  若,百姓有一锄头,被人抢走,这是小事对吗?

  百姓的一根针,被人抢走,这也是小事对吗?”

  周边几个公子小姐们全都已经目瞪口呆,这……怎么是个这么大的话题啊?他们没准备啊!

  一个穿着鲜亮红衣的少女直言不讳,

  “怎么会是小事,一根针于百姓,也是重要的私产!”

  林仙冲着那姑娘笑了笑,却只看着刚刚指责她这公子,

  “若,一将军守护国土,打跑敌军,为百姓是恩。可若这将军回国后抢走百姓妻女粮食,你还能对百姓说出他功在社稷?

  今日,我只被抢一只灯笼是小事,他日,就有人觉得,权贵们抢走一头牛,一亩地,一个小丫头,一些银两都是小事!”

  那公子笑不出来了,刚刚轻慢的表情也全都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慎重的表情。

  边上几个听着的少年人也全都若有所思。

  那位公子却不是那种咬文嚼字不肯认错的人,直接冲着林仙伸手鞠躬长揖,语气也严肃了不少,

  “在下言语有失,心胸狭窄,实在对不住姑娘。”

  他被说服了,也知道,这好像不是一个区区灯笼的事情了。

  边上几个公子没说话的,应该也是跟刚刚那个公子一起的,他们此时也是一样的歉意表情,他们刚刚也是那样想的。

  林仙想了想,这话不能就到这里了,容易被人乱想,她还是得找补找补。

  于是也冲着几位公子行了礼,表明自己是个讲道理的人,

  “当今权贵,哪个不是功在社稷黎民呢?就当今天子,创造出如此盛世,实乃少有的圣明天子!

  可天子却时常躬醒自身,常年励精图治,就连宫中都例行节俭,试问,天子会抢百姓一根针吗?

  天子不会!因为圣上是圣明之君,他知道,哪怕一根针对百姓都很重要,都是百姓财产,天子轻徭薄赋,就是为了天下百姓能安居乐业。”

  此时边上传来一声叫好,林仙余光看去,是个锦衣少年,

  “好!说的好!百姓之事皆无小事,百姓之物皆为百姓私人之物,无论是针还是一个灯笼,都不能被人抢去,即便权贵也不可!”

  如今长安城中,权贵遍地走,窦太后的外戚多如狗,这个抢,那个拿的,百姓的日子就别过了。

  林仙也冲那锦衣少年做了个揖,然后为了缓和氛围,跟刚刚那公子说了句,

  “其实,这灯笼不算多好看,我本不在意,又不是真有家中幼女,只是那袁公子实在没有道理,上来就要拿走我的灯笼。

  若是好好说话,我也不会舍不得一个小灯笼,可惜刚刚也没发现那小姑娘竟然是失神之症,不然就送她了。”

  那公子又做了个揖,

  “姑娘深明大义,是在下考虑不周,本就是姑娘的灯笼,如何处置,该由姑娘决定。”

  又有个姑娘出来,跟那红衣姑娘站在一起的,也是穿着很华丽,长得很是大气,性格看着也是很大大方方的,

  “不知道这位姐姐怎么称呼?我是京兆尹王府的菱月。今天如此相遇实在是有趣,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姐姐交个朋友。”

  林仙的表情卡壳了一瞬间,忘了她连身份证明都没有了。

  啊,忘了办了,这下别出岔子啊!

  林仙撒谎倒是挺顺嘴的,

  “我只是个普通人,不如几位身世显赫,菱月妹妹好,我叫林仙。”

  好在菱月只是想要交个朋友,并没有计较林仙的身份,毕竟林仙穿着的就是粗布麻衣,她本来也没指望林仙是个什么大户人家的。

  菱月不仅没有嫌弃,还夸奖上了,

  “如此姓名,当配得上姐姐这样仙女之姿容!”

  边上的红衣少女也凑到林仙面前来,仔细打量,

  “刚刚远远就看见姐姐,却不敢来打招呼,姐姐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了!我是嫣然!”

  红衣少女连自己的父亲名讳都没说,这就是她的礼貌了,毕竟她一看就是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可林仙只是个普通人。

  林仙都说了自己普通,她若再说自己父亲官职,恐怕林仙会不敢与他们相交。

  这帮人呢,还是有少年人的义气的。

  那锦衣少年此时却邀请众人,

  “今日与诸位相见,还能听得如此一番言论,实乃是幸事,可否有幸邀请诸位,在边上的酒舍饮酒赏景。”

  边上几个少年马上就同意了,林仙感慨,这年代交朋友也太容易了些。

  毕竟她就不觉得,这事儿到底有什么幸运的。

  不过,本来就打算交些朋友,接触下这世界的风土人情,这下刚好,于是林仙也没拒绝,跟着一起去了。

  红灯笼直接被顺手送给了正好也是红衣服的嫣然,嫣然果然很喜欢这个别致的灯笼。

  林仙只是有些恶趣味,觉得穿着红色的嫣然也许会喜欢红色的灯笼,没想到歪打正着。

  这会儿的酒舍都是四面开放,他们一行人上了二楼,可以正好在大窗户边看到不远处的河边景象,景色十分的好。

  这会儿的酒水,对林仙来说就是水而已,完全没什么酒的味道。

  不过这对一群少年人来说,刚刚好合适。

  他们一群人对酒当歌,十分快乐。

  林仙新交到的朋友,大多都是权贵人家的子弟,一个个都挺有背景的。

  不过还是有普通人的,一开始帮林仙说话的那两个读书人,就是普通人家的。

  不过那也是长安城的普通人家,比起外头的人也日子好过很多。

  虽说是安居乐业,但古代的安居乐业,也就是那样了,不能抱太大的希望。

  若是让古人去后世转一圈,他们定然觉得是到了仙境。

  不算那些高科技产物,就说百姓们天天可以吃肉,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林仙大多还是吃小蓝里的食物,毕竟这时候外界的食物,还没经过发展,就如同跟水似的酒,都是味道很一般的食物。

  林仙第二天就找人办了户籍,当然,只要银子够多,她是不用按照规矩来的。

  要是按照规矩来,她都办不下来户籍。

  林仙也是担心万一被人调查,发现自己没有户籍,竟然出现在这个长安城。

  租的那房子她也买了,反正不缺银子,还是要有个正经的身份,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下一次时空跳跃了。

  林仙有些开心,念叨着,

  “按照现在的情况,应该跳不了几次,我就能回去了!”

  她新交的朋友嫣然又来约她一起出去参加什么诗词会了。

  男女都有,还都是读书人,虽然不都是权贵,但这年头读书的,总没几个穷人。

  林仙总算找了件稍微好点的衣服穿上,总不能总穿着麻衣,让人一看就很穷。

  卖手帕的工作她还是没能做成。

  都交上权贵朋友了,还要去卖手帕,实在说不过去,还可能让人起疑心。

  林仙当然不是去作诗的,只是打发时间,去玩的。

  她可绝对不能在历史上留下一句诗词,免得改变些什么东西。

  雇了马车,林仙到了和嫣然约定好的地方,一个类似于园林的小亭子附近。

  当然,这是专门定了办诗会的地方。

  不过……林仙看着这场景一时间有些无语。

  这到底是来办诗会的,还是来吃吃喝喝的?

  到处摆着美酒和各种糕点,完全不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光凭着嘴空口作诗。

  看来主要是个交朋友的地方,并不只局限于作诗,之所以说诗会,估计只是要弄个相聚的名头而已。

  总不能说这是饮食会吧?

  也不能说是交友会吧?

  男男女女的交什么朋友?说出去不好听。

  但一说是诗会,马上这场面都高大上了起来,很多人想来,但若是不学无术还来不了呢!

  林仙挺满意的,要是光作诗,估计她都不想多待了。

  看着这架势,估计一整场也很难出一首像样的歌曲。

  就是一帮人吃吃喝喝呗,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林仙跟嫣然马上凑在一起,两人开开心心跟小姐妹们聊天说笑去了。

  至于诗?

  什么诗?能吃吗?还是好玩?

  反正,她们只顾着聊八卦了。

  那头男孩儿们也没多好,各种游戏层出不穷,虽然对于后世来说,这些游戏有些无聊,不过对这会儿的少年们来说,这可都是他们从小玩到大的热门游戏啊!

  作诗?

  林仙快不能直视诗会这两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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