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8章 单兵天花板,悍匪雷国民(一)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棍槊棒,鞭锏锤抓,外加拐子流星锤,十八般冷兵器,样样可以杀人。
自古以来,关于哪种冷兵器最厉害,一直都争吵不断,但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决定这个问题的关键,还得是看使用兵器的人。
从古至今的各路猛将,无论是现实存在,还是小说演绎,如果能把他们放在一起,互相切磋一下,来一个冷兵器排行榜,那么西府赵王李元霸手上的一对八百斤擂鼓瓮金锤,绝对能占据一席之地。
可是李元霸的锤子再怎么厉害,如果放到今天,估计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都能把他一枪放倒。
所以自从热武器出现之后,关于哪种兵器更厉害的争吵,逐渐有了统一答案,枪这种东西,也被很多人称为众生平等器。
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就在当今社会,依然有人专门苦练锤功,目的也非常明确,就是为了杀人抢劫,这个人就是悍匪雷国民。
雷国民身上的名头有很多,他自封为独行侠,也有很多人称他为冷兵器之王,更是被广大网友评为新中国十大悍匪之一,不过在作者心中,更愿意称他为悍匪中的单兵天花板。
雷国民在九年的时间里,一共作案15起,杀死20人,重伤4人,抢走现金四百多万。
并且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曾经三次单人匹马,成功的用锤子,完成了抢银行的这种高难度操作。
雷国民在苦心研究作案的过程中,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武器应用理论:
在抢劫的过程中,刀没有枪好用,枪没有斧子好用,斧子没有锤子好用。
用刀去抢劫,很难一击毙命,对方有大把的机会呼救,而且容易造成大量出血,把血蹭到自己身上,不利于作案后快速隐藏。
用枪虽然能一击致命,但是声音太大,很容易被人发现,造成场面混乱,而且用枪作案,一定会留下线索,最起码会留下弹头和弹壳。
另外警方对涉枪案的追查力度,远远超过其他其他案子,事后的麻烦更大。
斧头的杀伤力可以,但是用起来没那么顺手,和刀有一个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容易造成大量出血。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携带斧子出门,很容易引起别人怀疑,毕竟闲着没事,没人会带着这玩意上街。
综上所述,锤子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它完美避开了其它武器的缺点,而且用起来轻巧灵活,又完全可以一击致命。
更重要的是,这玩意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工具之一,不仅物美价廉,随处可买,更重要的是,在任何地方拎着锤子,都不会引人怀疑。
同样的道理,案发后警方想通过作案工具追查,也相当的困难。
为了验证锤子的卓越性,雷国民曾经在自己头上做过敲打试验,只要轻轻的一下,脑瓜子就嗡嗡的,效果好极了。
为了能把锤子的用法玩到极致,雷国民还特意租了一间房子,改成了练功室,在里面苦练锤功。
他买来哑铃和杠铃,锻炼自己的臂力和爆发力,另外又在屋子里吊了一个沙袋,上面画上人头的图案,练习用锤子从各个角度击打。
李逵有三板斧,雷国民自创了四锤头,那就是迎面直击,侧身摆击,转身抽击,还有倒地反击。
等这些基本功都练熟了之后,雷国民把沙袋晃动起来,开始练习运动中的闪击。
最后他又练了一招飞锤绝技,在必要的时候,把锤子扔出去,同样可以一招制胜利。
雷国民曾经说过,自己可以在六秒钟之内,用锤子置人于死地。
为了在作案中,能保持充足的体力,雷国民还每天坚持跑步,不管刮风下雨,最少要跑二十公里。
但是仅靠这些硬件身体条件,还远远不够,雷国民身上的一些优点,同样不可忽视。
他做事坚韧不拔,思维非常缜密,不仅极有耐心,而且善于总结经验。
为了做成一起案子,雷国民可以准备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的时间,必须要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出手,否则他宁愿放弃。
雷国民真正的把抢劫,当成了自己的事业,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会锲而不舍,迎难而上。
为了能快速逃跑,他学会了开车,为了能把银行的金库打开,他学会了电焊切割,为了能便于隐藏,他学会了多地的方言……
雷国民与时俱进,不断的学习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这也是他能多次作案成功的最关键因素。
如果雷国民能把自己的钻研和执着,都用到正当行业,估计赚到的钱,应该比抢劫来的还多。
不过雷国民虽然钱抢了不少,却和其他悍匪,有一个显著的区别,那就是生活异常节俭,从不铺张浪费,对自己特别抠门。
他把抢来的钱,大部分都存在了银行,生活中不舍得吃,不舍得穿。
用夸张点的说法来形容,那就是上厕所都得带双筷子扒拉扒拉,看看有没有什么能重复利用的。
雷国民的抠门,在作案的时候也是一样,出门踩点从来不住高档酒店,基本就是十块二十块的小旅馆。
对于交通工具的选择,能走路去的,绝对不会坐公交车,能骑自行车去的,绝对不会打车,能坐火车去的,绝对不坐长途客车,能买到硬座车票,绝对不会买卧铺。
但他对自己的家人和乡亲,却出手非常大方,做事有里有面,绝对的够意思。
雷国民同样也是瞧不起张君的悍匪之一,他落网之后,决定彻底交代案件,就跟负责审讯的警察说:“你们以后审犯人的时候,别老拿张君和张子强吓唬人,你们以后只要提我,肯定能把他们镇住。”
随后雷国民又遗憾的提出了一个心愿:“哎呀,你们应该找一个作家过来,我的这些事,足够写一本书了,肯定十分精彩。”
他的这个心愿,当然无法得到满足,雷国民也知道,这不太现实,所以他只能再次开发出新技能,自己完成了这个心愿。
接下来的13个小时,雷国民慷慨激昂,时而像汇报工作,时而像说评书,整个人异常兴奋,滔滔不绝的把自己做过的所有案子,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
雷国民的记忆力和口才非常好,所有的作案细节都历历在目,甚至连抢来的钱,都能精确到以角做为单位。
偶尔遇到作案时间拿捏不准的时候,他都会报以歉意的微笑,过后一旦想起来了,马上会进行补充和修改。
负责审讯的警察,既不枯燥,也无需追问,只需要听他娓娓道来,认真的做好记录就行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本书将从雷国民的讲述中,来还原他的人生,以及他做过的那些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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