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蛮荒。
天空很蓝,白云朵朵飘。
初入蛮荒的人,都会被这种天空就在头顶的感觉震撼到。
好像手举高高一点,就能够到云朵。
而太子秦晋一行人,终于到了北原王庭了。
实际昨日就可以到。
但是太子秦晋是个有仪式感的人。
赶路赶了一阵,就觉得不应该赶路,都到了,一定要收拾好。
就又休整了一晚才到。
他身上的衣服都是有新熨烫的褶皱,十分精神好看。
到了王庭,就有人接待他们,入住北原王庭世纪大酒店。
(还是那个招待所︿( ̄︶ ̄)︿)。
……
在荆国太子秦晋一踏上北原,吉雅公主就收到消息了。
她时时刻刻关注着太子秦晋的消息。
毕竟他才是最后的赢家。
就算是容貌普通,在史学家们的笔下,也是,秦皇晋,容颜大气,好学不止,一统天下。
吉雅心怦怦跳,这辈子她再也不会走错路,选错人。
在知道他入住了王庭招待所,她甚至想去看一看。
不过理智还是让她控制住自己,不能这么随便。
她记得当时虽然是姐姐成为荆国皇后,可是实际受宠的似乎是厉贵妃,传说厉贵妃容貌不俗,文采斐然,聪慧大气,更有传言说她才是荆皇心中真正认可的皇后。
但是她具体打听过,那个厉贵妃并不是长相倾城倾国的那一挂,完全不如她姐姐好看,秦皇晋应该就喜欢那种知书达理一挂的,所以重生回来,她所做的一切,读书练字,都是为了这一天准备的。
太子宸长的妖孽无比,到头来还是喜欢她姐姐吉雅,秦皇晋娶了姐姐,却不喜欢姐姐,没有被美色迷惑,这才是她理想的人选,这一世,她要成为荆国皇后,成为秦皇晋喜欢的皇后。
描眉梳妆打扮,女为悦己者容。
她辛辛苦苦耗费巨资,花了几万头羊,才换来的藏书馆也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秦晋喜欢看书,这样是她特意打听到的消息。
一个人,如果花了一辈子再加半辈子去谋划一件事,一定可以成功。
梳妆好的公主吉雅,一个人坐在镜子前,镜子里并不是一个绝色美人,只是一个姿色上佳的女子。
但是没有关系,她摆开了一张棋谱,沉默的与自己下棋。
我命由我不由天,这辈子她要做一个下棋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
秦晋到了王庭招待所,对居所之地,亭台楼阁,还是挺满意的。
就是不知道为何,他居住的地方虽然最大,但是总有一股子挥之不去的臭味。
只是他初来乍到,是客人,也不好挑剔。
据说本来他这屋子是皇叔居住的,因为他来,都给腾出来了。
他也不好说什么,皇叔这人,说起来,一直是很守礼的,他虽然贵为太子,毕竟是晚辈,所以他安顿好后,第一时间去拜访皇叔。
皇叔的住所离他住的挺远的,走了好一会。
为了显得谦虚,他没有骑马坐轿,好在虽然味道难闻,风景倒是真的挺细致挺不错的,他挺喜欢的,符合他的审美,处处繁复精致,五步一窗,十步一景,听说这都是吉雅公主亲自设计的,太子秦晋对公主更加欣赏起来。
想到昨日见到的公主的娇艳美丽,没有想到这么有才华。
更期待与公主见面了。
不过还是先见皇叔吧,毕竟太子秦晋出了名的孝顺守礼。
几乎把招待所都绕了一大圈,最北走到最南,终于到了。
敲门,入眼,发现皇叔住的院子虽然小,但是也很精致,还有个小湖,有个小亭子,阳光很好,而且一点都不臭,院子里还有一枣树,开门就有枣香。
树下,居然拴着一只熊。
看到他们进来,那熊立刻龇牙咧嘴的,要扑过来,却被铁链子拴住了。
皇叔就在院子里,坐在这只熊跟前。
听到侄子小晋晋拜访,抬头看到一群人当中那个穿着最华丽的,就是他了。
时亲王高兴的站起来,对着秦晋道:“阿弥陀佛,小晋晋你终于到了,太好了,皇兄皇嫂身体可安好,你来的时候,皇嫂的咳疾好些了吗?”
秦晋:……小晋晋,听起来像是小鸡鸡……他讨厌这个称呼,就算因为这个称呼,也要让皇叔留在北原蛮荒,太特么讨厌了。
秦晋露出了喜悦想念的笑容:“皇叔,侄儿一路想您,快马加鞭过来,终于看到您了,父皇母后身体挺好,就是有些想念您,让侄儿过来看看您如何了,听说您有喜欢的女子,父皇母后都很高兴,特意让我来告诉您,只要您喜欢的,他们就喜欢。”
时亲王看到侄儿熟悉的标准的假笑,莫名有些怀念,更想皇兄皇嫂了,说起来皇兄皇嫂都是很真诚的人,不知道为啥这个侄子,总是有些虚假。
毕竟是一块长大的,时亲王还是对这个侄儿很有感情的,得知兄嫂也同意,太好了,他开口道:“对了,因为一直等你,你没有到,所以我找北原王赊欠了一些东西,你见北原王,帮我把钱给还了。皇兄和皇嫂同意我还俗娶亲,那给我带的聘礼呢?”
秦晋:……神特么聘礼!!!你居然是真的想娶彩鸟部落的姑娘??
他还真挺佩服皇叔的。
只是撒谎一个就需要无数个来圆。
“皇叔,我初来乍到,先拜访北原王,之后的事情再跟你细说。”秦晋又带着他的仪仗队匆忙离去。
……
秦晋让人通报要去拜访北原王,北原王那边却回应,明日给他安排接风洗尘,今天还有事!
太子秦晋???
还能这样??
今天有事??
难道他堂堂一个荆国太子不是你最重要的事情吗?
什么事比他还重要??
……
前半夜,北原王就不在王庭了。
他虽然受伤了,可是还是顾不上养伤。
这次他带上了两个亲卫。
昨日北原王提刀就杀了一个亲卫。
北原王虽然是北原第一勇士,但是在女儿死去之后,北原王几乎很少动手杀人了。
偌大一个汉子,每日吃肉信佛。
因为北原王开始信佛,导致北原王庙香火越发旺盛。
这么多年,北原王极少出手。
众人都忘却了北原王是那个随手就可以杀人的第一勇士,他也是一路杀人杀到了王座。
杀一人让人记忆深刻,杀一城,似乎就容易忘却。
今天的亲卫老实的很。
北原王让他们穿上破衣烂衫,他们就穿了。
见到北原王也穿的破破烂烂的,腰上裹着羊鞭,他们也跟着裹着羊鞭。
戴着破帽子。
三人赶了一千头羊出门。
骑马赶羊,三个人,像是标准的羊倌,冒着夜风出门。
亲卫很好奇,不敢说,也不敢问,乖乖的赶羊。
从王庭一直赶到嵬河草原,赶了一夜一天,把羊都累坏了,走路挤在一起跌跌撞撞的,终于遇到人了。
北原王开口问:“大娘您可知草鼠部落在哪?”
老婆婆开口:“阿巴阿巴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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