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今日,风平草静。

牛羊徜徉。

草鼠阿巫·小七阿公·仇天福,坐在高高大大的马车上,往下看,就有点头晕。

原来坐在高高的马车上看下去,是这种感觉。

好像自己地位都变高一样。

原来真的是,坐的地方不一样,想法都会不一样的。

他没有想到,他老阿福这辈子居然还能坐上这样的大马车。

昨天还觉得是下辈子的事情,下辈子也不敢担保,反正下辈子谁也不知道,就胡说八道瞎说了一下。

却没有想到,今天就实现了,下辈子来的有点太突然了。

原来坐在大马车里面,不会吐呢。

因为坐的高,看的远,车身也不那么颠簸了,平平稳稳的,真的不会吐。

仇阿公坐在马车座位上,瘦瘦的屁股轻轻的往下陷,马车摇晃,他的瘦屁股都不摇晃,因为垫子太软了,中和了震动。

小七和小伙伴们也是一早就起来了。

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实际没啥东西,就是把自己拾掇好就行了,东西大家暂时没有动,昨晚继续做贼,埋严实了。

地道上面把院子里的杂物都堆过来。

大家都很兴奋,阿公来了,大家像是找到了主心骨。

阿公来带他们回部落了。

开心。

少年们没有留念王庭的豪华,他们想家了。

王庭再好,不是家。

要回家都很兴奋。

小七也很兴奋,没有再去跟北原王大叔告别,大叔的身体没事,她也可以走了。

她想,该告别的话,昨天已经说过了。

“如果你不想沉浸在哀伤和怨恨中,那就要在阴影中向太阳奔跑!”(注1)

小七策马奔腾,她从王庭奔向草鼠的方向。

那里才是她的家。

少年们一起骑马,浩浩荡荡。

阿九阿花小秦一早就来院子,混了早饭,一起出发了。

然后到了王庭门口。

身后的王庭依旧雄伟。

申国太子宸走的毫不留念,他来了,他走了,他的相思不在这里。

熙国太子煜走的毫不留念,他来了,他走了,他只是为了小七姐。

荆国时亲王走的毫不留念,他来了,他走了,他还俗了呀,来的时候他的世界是佛构成的,走的时候,他的世界是小七构成的,他的世界还在,只是从白色换成了粉色,从虚无,变成了真实。

太子宸骑马,秦时骑马,阿九骑马……

大马车上,阿公,身边坐着番厂公。

搭顺风车过来的丽娘几人没有走。

丽娘得知黑熊阿巫熊起居然死了,她哈哈哈哈大笑,笑中有泪,然后找到机会对着小七磕了三个头。

众人都不明白为何,这几天朝小七磕头的人多了,也不多丽娘一个。

阿公很想唠嗑,左右看看,还是扭头对番老哥道:“老哥,没有想到我们还有这么多渊源,居然是亲戚。”

阿公的理论很朴实,阿七是他孙女,唐老弟是阿七的舅舅,阿九是阿七的表弟,都是一家人。

至于生父北原王,小七认,那是小七的,小七不认,那也是小七的事情。

他们草鼠部落虽然小破,但是没有想高攀。

在蛮荒,捡来的孩子就是自家的孩子,谁养大的孩子就是谁的,没有人执着说要认亲生父母,血脉在蛮荒没有那么重要,活下来比较重要。

部落里遇到饥荒瘟疫,抱起来的孩子,都不一定是自己的,但是只要是孩子,都会努力去养大。

仇阿公也终于解开,孙女为何美的那么妖孽,得知居然可能是捡来的,而不是儿媳妇偷人,他放心多了。

番厂公挨着仇阿公坐着,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动手动脚,也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不在乎这么平等,他就是他,不是位高权重大太监,也不是恶贯满盈臭权阉。

“可不是嘛,头回见仇老弟你就投缘。”

番厂公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个北原王说要退位立阿七为王,你为何不劝劝她,她要是成为北原王,那么你们草鼠部落不就更强大了吗?”

仇阿公看着后面王庭高大建筑,摇头道:“阿七还小,她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她还是个孩子,孩子就做孩子该做的事情,等哪一天,她想要了,她自己会去争取。王不是靠别人立的,王是自己立起来的,草鼠的强大也不是靠别人的,草鼠强大只能靠自己。”

番厂公给他竖起大拇指,这个道理,蛮荒的一个老头子都懂,但是熙国整个皇室的人都不懂,整个朝堂的人都不明白,还不如眼前这个老头子通透。

……

北原元年,岁在甲寅。

初雪过后。

会于王庭口,三国英才集聚,天下纷争始于此。

申国纨绔叶不争俯身跪倒在兄长的马蹄下,险些被踩死。

于是队伍停下来了。

明正去接收自己的信众,他本来以为就几百人,却没有想到,等在王庭门口的,足足上千人。

这些人拖家带口,站在那等他。

每个人都抱住书,没有一个人跑了。

反而多了许多人。

明正看着这么多人,看着为首的几人,身上还有暗红的血迹。

他唱了一句佛号:“阿弥陀佛,念头可通达了?”

店老板几人点头:“通达了,没有遗憾了,今后,愿随明正大师左右。”

明正开口道:“以杀止杀,杀戮不止,以后,还是跟我读书吧。一个人身上要有刀,也要有书,书让你灵魂走的远,刀让你的脚步走的远。”

众信徒皆若有所悟。

这一刻,他们望着明正大师的身影,佛光刺目。

……

小七去接收左耳族人,交代了大哥接待他们。

大哥仇谷总是能第一时间让人十分信任。

果然左耳族人见到大哥仇谷,很快都放松下来。

觉得这次,阿仸真的给大家找到一条生路了,这个阿七的大哥,看着就是一个亲切的好人。

草鼠阿七只是许诺一口饭,而且要求参加草鼠部落需要公投,这些人还是坚定的跟随。

因为草鼠阿七很强,她杀人,但是不滥杀无辜。

她只要留下来,就可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是她拒绝了,因为她爱她的部落,爱她的家人。

她光明磊落,坦荡无敌,值得追随。

……

叶不器没有想到,自己那狗弟弟居然在这里和自己相见,一副又闯祸的样子,跟在家里一模一样。

他忽然很想笑,也觉得很亲切,原来,有些人,真的是可以,一辈子不长大的,真好啊。

出发吧,出来太久了,他都想草鼠部落了,想仇阿爹,李大娘了。

……

号角吹起。

出发。

(注1:改编自尼采诗集的内容。不是原创句子,我尽量都会备注出处,很大众的就不额外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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