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酒香四溢
第698章 酒香四溢
景苔镇街市上,一小队人马穿街过巷,脚步阵阵,为首的是位身材高挑,手按佩剑的女子。
镇子中的人对这位桃花面女子并不陌生,见到这群人马到来后,纷纷避而远之。
既然这名为寒黛的女子战力在蓝家都能排在第二,那么在这座景苔镇,应该也是公认的第二了。
当然这是在叶枫等人与那位闲汉子炼体者尚未踏进景苔镇,且在蓝家一直都没能摸透那位少年上人坐炉佛的战力之前。
放在这会儿,这个一直忠心耿耿服侍那蓝杏衫的侍女,战力估摸着就要排到一手之数开外了。真名鲜有人知的闲汉子、杨花白衣少年僧、赵狗子、嫁衣婆,此四人的战力显然要比这名为寒黛的侍女强上许多,尤其是前两者,寒黛根本不可能与之相提并论。
赵狗子对付金坛境要比玉楼境吃力许多,但可惜的是,这女子只是个羽衣境,赵狗子同样是羽衣境,且转境比她高上不少。
哪怕两人转境相同,其实这位景苔镇战力第二的女子,也不可能是赵狗子的一合之将。
柳灵郎这个不靠谱的小东西,真实战力如何,连赵狗子都没看出多少端倪。
委实是周英雄不争气,根本激发不出那小家伙的战斗力。
两个都是活过几百个年头的异种了,就算是每天躺着晒太阳,等着天地灵气落身上,几百年的光阴估摸着也该落上大几斗的灵力了。
尤其是柳灵郎这小家伙,只要靠近古柳,拉屎都是修行,而且还是能相互增益的那种。
只是不知道寒黛与叶枫两人的战力,谁能更胜一筹,毕竟两人年龄相仿,也没有年岁的优势可以啃吃。
已经被少年上人“超度”的蓝家嫡子蓝杏衫,三转羽衣境修为,但由于娇生惯养,且又不肯在打磨技艺一事上下功夫的缘故,其实他就是个绣花枕头,战力与境界严重不符。
一个家族可以快速为后辈堆起一身不俗的境界,可在战力一事上,唯有自己下苦功夫打磨,旁人有心无力,有力也是无处使。
侍女寒黛同样是羽衣境,且比蓝杏衫还要低上两转,可杀力却远在蓝杏衫之上。
叶枫如今虽然只是运灵境一转的修为,但是其手中所持的重宝却是不算少,五枚威力无限的佛门心印。
再加上出自丹鼎派一脉神火社的两把神兵,黄禄为他留下的大把符箓,一道能够撞响天钟的僧人撞钟式,体魄、骨架、经脉、气府皆是上乘,可谓是资本雄厚。
只说这处贫瘠的贝域之地,其实很少有哪位世家子能够拿出与叶枫对等的资本。
且叶枫经过几场苦战的打磨后,战力已是出类拔萃,极为不俗。
对上一位羽衣境,不但能有一战之力,甚至赢面都不算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叶枫神魂受创,这对战力多少都会有些影响。
另外一个可能就是在未来很多年内都无法更改的劣势,叶枫气运并不太好。
由于被摩雷观拿走了绝大部分气运的缘故,前途艰辛坎坷不说,像绝处逢生这种极吃气运的事,日后在叶枫身上出现的次数应该会是寥寥无几。好在他如今持有一支袁半仙赠予的黄竹签子,这多少能算是对叶枫丢失的那部分气运的弥补。
当初若非袁半仙拿出了这支黄竹签,他根本不可能登上柳沟寺,且雷谟那小老头应该也会跑过去跟他说说做人的道理。
在自家门口摆摊了小几十年,收你个黄竹签子作租金,不过分吧?
反正我雷摩不觉得过分。
南讪柳沟距离摩雷观,对于那小老头来说,半步路都不算,说是自家门口,还便宜你袁樑袁大仙师了呢!
毕竟常人从家中走到门口,还要多走几步,而我一步不踏就能到达南讪柳沟。
雷谟与袁半仙两人相逢于柳沟寺小径之时,袁半仙推了一把雷谟,雷谟便乖乖让开了道路。
多大点事,只要你再撂下一支黄竹签子,贫道还可以再让你推一把。
这根黄竹签子,其实极为适合叶枫。
若是叶枫身怀磅礴气运游世,十有八九会是温意所说的那种情况,被人剥夺掉气运不说,还有可能丢掉性命。
而把气运换成黄竹签的话,这支出自袁半仙之手的签子,没哪家势力胆敢心生觊觎。
越是气运鼎盛的家族宗派,越是不想招惹袁半仙这种存在。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那打狗反被狗咬的局面。
站在街心的少女眉目清冷,大手一挥,说道:“少主有令,屠戮全镇狗犬!”
身后人马齐齐抽刀:“是!”
人马散开,闯入镇中,挨家挨户排查,只要见到狗犬,不由分说,一刀砍死。
顿时间,整座小镇乱作一团。御瓷衙那边,一条黄毛土狗趴在一具无头尸旁,呜咽哀叫,凄厉惨绝。
那汉子拎着孙掌柜的头颅重回客栈,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孙掌柜的头颅往桌子上一摔,而后抬眼看向那神情慌乱的小厮,笑着问道:“小哥,我的酒呢?”
小厮委实是被吓傻了,愣在当场。
汉子瞥见柜台上搁放着两坛土烧,崭新的红酒封,打眼一看就知道不是陈年佳酿。
不过他倒是不太介意,见那刚刚又是肩撞又是呵斥自己的小厮傻了眼,兀自摇摇头,走到柜台前拎回两坛子酒水。
汉子落座,满堂寂静。
他独自一人坐在一张客桌前,揭开酒封,顿时酒香四溢。
土烧味冲劲大,一家世俗小客栈内,在酒香的萦绕下,跟一座老酒窖似的。那汉子细嗅了一阵辛辣酒香,又随手拎起那颗摔落在桌上的头颅,翻转过来看了下那老人圆瞪瞪的眼睑,抬手将其眼眸抚合,笑着说道:
“老朋友见个谅,咱用不惯世俗中的小酒碗,小碗喝着不豪气。”
被这么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眸瞪着,咋个喝酒?
手臂微微一震,血肉破碎成齑粉,可包裹着骷髅头的皮层却是不损丝毫。他拎起酒坛子倒满了一骷髅头的酒水,仰头豪饮。
这瓢土烧,是有些滋味的。
可谁能拿一尊大佛的头颅当酒瓢豪饮?说不定这将会成为一桩壮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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