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清晨推开窗,窗沿的的薄霜掉在地上,沁凉的冷空气驱走睡意,田欣怡将窗边的几棵野草拿进屋,插进竹筒里。
竹筒里已经有十几棵细细高高的绿草,还有几枝造型独特的枯枝,是这几天家属区的小孩送她的。
自从前天李妞妞带她去跟其她军嫂唠嗑,她一摘面巾把全场都镇住了,开始大家还有些矜持,聊会儿天就围着她稀罕半天。
自此家属区来了个仙女儿的事就传遍了整个军区,光她听到的版本就不下三种,这两天出门老有婶子窜出来拉着她聊天,孩子们胆子小些,大多躲在家长身后偷看她,一对视就脸红。
也有胆子大的,冬天花果几乎绝迹,就漫山跑找些好看的草和枯枝放在她窗前,因为不是什么值钱东西,田欣怡便收起来,用烂竹筒装一起放在梳妆台上。
因李妞妞不准她干活,在家就让她烧烧水,扫一下地,就连偶尔洗碗都是用热水,田欣怡便每天吃完早饭,大致将屋里收拾一遍,就拿着背篓到家属院后的几座小山上寻些野菜。
今日也如此,把碗放回橱柜,田欣怡背上背篓,对坐在椅子上纳鞋底的李妞妞说,“嫂子,我去后山了啊。”
“行,带上大黄,别往深了走,野菜找不到也没事儿,早点回来吃饭。”李妞妞嘱咐几句,手下动作不停,在鞋底留下细密的针脚。
“知道啦。”转头回应,田欣怡叫上还在鸡窝趴着的田富贵,避着人,从小路往后山走。
走到山脚,田富贵兴奋地转圈,哼哼唧唧不肯走。
田欣怡没好气地给这狗东西一巴掌,嫌弃地挥手,“去去去,两天就玩野了,到点儿就给我回来,知道没!”
田富贵两耳后夹,狗眼眯成缝,满脸猥琐,摇着尾巴朝树林踱步,到达树林边回头朝田欣怡露出谄媚的笑,得到一个白眼后心满意足地转头朝树林深处狂奔。
唉,狗东西!
田欣怡叹气,懒得管田富贵,迈腿向西山进发。
这两天她已经走完两座山,并没有发现文中的山洞,希望今天能找到文中方墨中药后躲藏的洞穴。
田欣怡抽出放在草丛里的半人高木棍,杵着木棍顺着小路往山上爬。
文中说李招弟在家属院后山找野菜时脚滑无意滚进丛人高的草丛里,脑袋磕到地上的碎石昏迷过去,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颗枯树桩下,周围全是半人高的杂草,头上顶个大包,脚踝扭伤。
滚下来的坡很滑,头晕脚痛的她爬不上去,只好另寻出路,在杂草堆里走了许久也没找到出路,天上突然飘雪,又累又冷的她无助地前行,直到拐过一个小丘,发现个山洞,打算进去躲雪,却在里面遇见改变她一生的男人——方墨。
“刷、刷……”田欣怡用木棍将杂草挥开,好在是冬日,人包裹严实,大多蛇类和毒虫在冬眠,不用太过害怕。
天很冷,田欣怡额头却冒出细汗。
“呼——”摘掉面巾,深呵出口白气,田欣怡靠坐在枯树边上,取出空间里的热水小口抿吸,驱散胸腔内的寒气。
揉揉酸痛的腿肚子,把东西全收进空间,田欣怡又起身朝前搜寻。
那是?
拐过弯,前方出现一个突兀矮丘,内心狂喜,田欣怡眉开眼笑,当即腰不酸了,腿不痛了,拄着木棍快速朝土丘奔去。
顺着土丘往东转,果然有个半人高的山洞,阳光打进洞里,洞内空间宽敞,足够三个成年人自由活动,洞口还有块圆滑布满青苔的石头,正是方墨中药时待的洞穴。
确认完地点后,田欣怡并没有踏进山洞,文中并没有交代方墨为何中药,为何会出现在后山山洞,而非回到军区。
冒然进洞留下痕迹,她不能保证方墨还会选择在此躲藏。
太阳爬到高空,该回去了,田欣怡顺着来路往回赶,走时小心地把踏出的痕迹掩盖。
快到山脚,田欣怡趁四下无人将空间里的背篓拿出来背上,等到山脚,坐在路边石头上朝林子里喊,“富贵,回家了。”
声音脆如鸟鸣,娇媚动人,引得几只小雀停在枯枝上歪头打量。
林子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伴着几声高昂的狗叫,一黄一白两道身影从林中窜出来。
田欣怡站起来,看着眼前这条比田富贵还高壮,银白毛发的狗。
体型修长,毛发蓬松,黄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不远不近地站在离她两米左右的地方。
比起狗,更像是狼,可卷翘蓬松的尾巴又表明这是条狗。
狼犬?
不是流浪狗,这条犬明显经过训练,十分有礼貌。
“坐!”田欣怡下命令。
田富贵认真坐好,狼犬歪头看了眼田欣怡也跟着端坐在一旁,耳朵高高竖起,等着下一步指令。
田欣怡不敢冒然上去接触,毕竟大型犬杀伤力极高,对陌生狗她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绝不会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富贵,跟你朋友道别,咱们要回家了。”时间不早了,田欣怡自认是开明的家长,让田富贵和它朋友打完招呼再走。
太阳高悬,照得田欣怡睁不开眼,两条狗还在头蹭头,依依不舍地哼唧。
怎么两条狗还这么多戏?这都大半天了。
田欣怡刚想出手拽走田富贵,一道高大的身影背光从树林里走出来,银色狼犬如离弦之箭朝来人射去。
太阳刺眼,来人背着光,田欣怡看不清样貌,只能从光晕中模糊看出是个穿着灰色薄衣的男人,腿很长,身体结实,步伐很稳,扑面而来的压迫感。
等人走近,高大身躯挡住阳光,田欣怡才看清他的面貌,五官硬朗,剑眉星目,小麦色肤色,眼角有道白色疤痕,让他整个人有股阴郁气质。
如果说方墨是皎月投在湖面的冷光,那这个男人就是西北寒地上肆意奔放的风,眉宇间满是野性的生命力。
视线移向男人腿边的狼犬,田欣怡感叹还真是物以类聚,男人比起人类,给她的感觉更像狼王。
“你好,我叫霍浩然,这是刀锋。”男人率先开口,声音低沉,语调沉稳很符合田欣怡对他的印象。
“你好,我叫田欣怡,这是我家狗,田富贵。”睫毛轻颤,田欣怡抿嘴,微微低头小声回应。
“那个,快正午了,我就先回去了。”田欣怡洁白的牙齿轻咬粉唇,纤长手指无措地绞着衣角,水汪汪的眸子对上男人的双眼一瞬便慌乱移开。
轻声说完,便叫上田富贵匆匆离开。
转身,脸上的娇羞荡然无存,田欣怡双眼微眯,大脑极速运转,将有关霍浩然的信息全部扒出来。
霍浩然,29岁,出生农家,多次参与作战,屡次立功,是军区最年轻的团长。
性子冷硬木讷,不近女色,至今未婚。
如果没有方墨,霍浩然无疑是她最好的选择,可她的目标只有方墨一个,霍浩然倒成了把双刃剑。
暂时没想好如何处理霍浩然,田欣怡打算先不跟他接触,毕竟离方墨中药还有半个月,如果霍浩然突然进来横插一脚,田强肯定会十分乐意地把她许配出去。
不是她太过自恋,一个男人对女人感兴趣,眼睛里的情绪是掩藏不住的,霍浩然眼里有直白的侵略与欲,且其行动力极强,她决不能让任何人阻拦她的计划。
她刚才表现羞涩,也是不想把路堵死,而是留着霍浩然这手牌,看何时出手能打出王炸效果。
方墨太像“圣人”,情绪永远敛在深处,无人能猜透他的想法,类似于霍浩然直白的欲望表达绝不会出现在他身上。
田欣怡不仅想嫁给方墨,还想方墨能把她放在心上,只有方墨心里有她,面对方家人她才有斗的砝码。
霍浩然或许就是炸开方墨心门的炸弹的引线,在合适的时机点燃引线,她就能走进方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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