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只不过,初一还不知道就是了。
发昏当不了死,在初一第一百零一次叹气后,她爬起来准备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安慰一下自己,也祭奠一下将要离自己远去的悠闲自在的好日子。
她把空间里养的那只下蛋鸡给嘎了,然后,用排骨、榛蘑、土豆干炖了一锅小鸡炖蘑菇。
初一感觉一个菜有点太单调,又炒了大葱炒鸡蛋,拌了一个红油老黄瓜皮咸菜,主食则是米饭。
“媳妇,不是说好了,等我回来做饭吗?”
陆北渊下班后,连一刻钟都没耽搁,就想着回家给自家小娇妻做饭,结果,还是晚了一步,自家小娇妻已经把饭做好了。
“我闲着没事干,就把饭做好,你把放在灶台上的饭盒给老宅送去。”
初一在做饭时,就把老宅的那份带出来了,只不过,她实在是不想出门,所以,就等着陆北渊下班回来送过去。
其实,不是初一懒,也不是不想给老宅送,而是,她怕了,她怕出门在遇到奇葩老太太,嗯,这一个利刃领导者的大旗,她都担心自己能不能扛得住?她真怕自己一不小心把利刃给整散篓子了。
“行,我这就送去。”
陆北渊用编织筐把饭盒装好,然后,骑着自行车就去了老宅,那速度叫一个快,他可不想把自家小娇妻饿坏了。
他到了老宅,连门都没进,就在门口把东西交给开门的陆妈妈后,就像后面有狗撵似的就走了。
把陆妈妈搞得一脸糊涂,这人怎么回事?连屋都不进就走了呢?
“谁来了?”
陆奶奶见陆妈妈去开门,结果,半天也没见到有人进来,她就好奇的问了一句。
“是北渊,也不知道有啥急事,连屋都不进,就急吼吼的走了。”
陆妈妈虽然嘴上嫌弃陆北渊,但,对他送来的饭菜可是一点都不嫌弃,自家三儿媳,别看做菜不是最好吃的,但,人家用料足,啥得放油,放调料,总之一句话就是,比起她那两个儿媳妇强百倍。
……
“媳妇,周二,我还要跑一趟长途,你帮我多准备一些干粮,还有咸菜,那个大家伙都挺喜欢吃的。”
陆北渊把碗筷洗完后,就和初一说起周二要跑长途这的这事来。
“陆北渊,我有点不明白,你一个运输大队的队长,怎么也要和人跑长途?”
其实,在陆北渊上次跑长途时,初一就想问了,你看看哪家领导是天天往外跑的,哪家领导不是坐办公室喝喝茶,看看报的?
偏偏,她家这位……不但天天上班,还时不时的就跑个长途。
“那个,跑长途补贴多,还能赚点外快。”
陆北渊没想到自家小娇妻,看起来大大咧咧、像个小迷糊似的,可,人家看问题倒是很透彻,一针见血!
“嗯。”
初一只是嗯了一声,也不知道信没信陆北渊的说词。
“我这次是去羊城,那边的衣服都是从港城那边过来的,很是受小姑娘的喜欢,你喜欢裙子还是裤子,到时候我给你买几套?”
陆北渊带着心虚,下意识的有点讨好的语气道。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心虚?毕竟,还没结婚时,家里人也问过这事,但,那时候的他也是这样的回答,但,他一点心虚感都没有的。
“嗯,我不缺衣服,你还是不要买了,免得招人嫉妒。”
在后世,自己什么好看的衣服没见过,没穿过?初一,可不想因套衣服惹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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