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无垢
“你在哪见的夏语冰,教廷为什么要抓她,全部都说清楚!”
聂无双难掩激动之色,寻了这么久,终于有了线索啊。
“那女人来华盛顿大教堂时大概是一周前,对方刚来到这时,对教堂很是抗拒。”
“幸好雷奥长老是意念异能者,在他的控制下,夏语冰成为提线木偶,然后参拜了光明神。”
“之后,那女人恢复神智后依旧抗拒,就被雷奥大人关进了地牢内反省,等她臣服教廷后才会放出来。”
汤森简短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下。
聂无双听完后,顿时怒火中烧。
这些杂碎强行控制夏语冰,让她参拜所谓的光明神,成为教廷信徒。
这不仅是控制人身自由,甚至连人的意愿都控制了。
这些教廷杂碎就是丧尽天良的畜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啊。
可再愤怒又如何,他如今根本不是那些家伙的对手啊。
忍着怒,他又问道:“你们的圣女不是需要处子之身么,夏语冰已经不是处子,为何偏要她当圣女?”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自上任圣女思恋凡尘,与信徒苟且后,教廷已经两百多年没有圣女了。”
“甚至很多信徒都认为圣女都能背叛光明神,他们背叛也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教堂信徒越来越少。”
“如今人口虽多了,但比起二百年前全球的人口与信徒比例来说,相差了百分之三十。”
“所以在无意中看到夏语冰后,雷奥大人才会极力留住她,让她做圣女。”
“夏语冰一再拒绝,无奈之下,雷奥大人才会用意念控制她的心神,让她参拜光明神。”
汤森说到这时,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显然是有些心虚。
他也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但这个世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
就比如现在,他是教廷之人,应该效忠教廷才是,如今还不是把教堂给出卖了。
没办法啊。
聂无双也彻底看透了教廷的所作所为,于是也不愿在夏语冰的事情上再多说什么。
深吸一口气,他问道:“你口中的雷奥大人是不是地牢内的白发老者?”
“对,就是他。”
汤森点头后,聂无双又道:“剩下两人是谁?”
“剩下两人分别是上任圣殿骑士团团长罗森·埃尔默,以及上任光明骑士团副团长马特·迪桑。”
“他们都是什么异能者?”
“他们不是异能者,而是斗者。”
“可以释放术法的斗者?”
聂无双挑眉,很是意外。
虽然早就听说过斗者,但也在西方待了一段时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斗者啊。
据他了解,斗者的等级划分是斗者、斗师、大斗师、斗灵等等。
若是与道修的等级对比,聂无双现在的境界便是大斗师。
想到这,他问道:“那两人斗师什么修为?迪桑是大斗师后期,而埃尔默则是大斗师巅峰。”
“原来如此。”
聂无双点了点头,脸色凝重了起来。
实力最次的迪桑按照道修的等级划分,都有着金丹境后期的实力啊。
想要单独闯进地牢救夏语冰是绝不可能的,为今之计只有请血族与狼人一族相助。
于是,他又问道:“对了,我听说你们是想要夏语冰当圣女,可对?”
“不错。”
见汤森点头,心想这不是废话吗。
要不是真想让夏语冰当圣女,至于这么大费周折吗。
心里虽然诽谤,但他可不敢说出来,毕竟眼前这位可是个很角色。
一旦说错了话,极有可能被这位一巴掌拍死啊。
这时,聂无双又问道:“那我问你,世上这么多女人,为何非要选夏语冰当圣女呢?”
“因为她是光明圣体。”
“什么是光明圣体?”
“简单来说常人体内都会有各种污垢,所以说人的身体是肮脏的,而夏语冰体内则没有任何污垢!”
汤森又道:“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有资格做光明圣女。”
“没有任何污垢!”
听到这句话,聂无双目中爆出一道精光,也想到了一个可能。
难道夏语冰是十大仙体之一的无垢之体?
师傅曾跟他说过关于十大仙体的事,就比如他的混沌之体便是十大仙体之一。
如今按照汤森所言,夏语冰极可能是十大仙体中的无垢之体。
无垢!
顾名思义,体内没有任何污垢,修炼一途便不会有任何阻碍。
就如汤森所说,人体内是有各种各样的污垢,亦或者说是杂质。
修炼第一步,便是要将体内污垢排出体外。
什么,你说既然修炼能将杂质排出体外,那只要成为道修岂不就是人人都是无垢之体?
不,寻常道修就算能将杂质排出体外,但也只是暂时的,体内还是会重新生出污垢。
再者,平常人想要彻底将污垢排出体外是不可能的。
有很多污垢是道修也无法排出,而那些污垢便会对修炼与身体造成影响。
比如凡俗中那些道士的辟谷之法,基本上都是以山泉等为食物。
这么做就是为了减少体内的杂质。
而传说中的无垢之体便不会产生无垢,是天地的宠儿。
难怪夏语冰会修炼那么快速,比小颜还早一步成为道修,原来对方是无垢之体啊。
这样的仙体亿万中无一啊,难怪教廷找了二百年都没能找到继任的圣女。
难怪教廷在明知道夏语冰已经不是处子后,仍然会让对方做圣女。
是,被破身之后,身体便不再是白玉无瑕,但无垢之体至少比普通人要强太多啊。
简单来说教廷为了挽回在民众们心中的形象,哪怕明知夏语冰不是处子,也必须让她做圣女。
这就是教廷为何会囚禁夏语冰,甚至是控制夏语冰的真正原因。
明白了这些后,聂无双吐出一口浊气。
难怪教廷会如此看重夏语冰,原来是因为夏语冰特殊的体质啊。
也怪他才疏学浅,没能发现夏语冰是无垢之体,否则绝不会出现这些事。
但现在不是自责的时候,于是他看向了汤森:“谢谢你的坦诚,时间不早了,该送你上路了。”
“什么,你不是说只要我如实招来就放过我吗,为什么出尔反尔。”
“对你们这群人面兽心的家伙,有讲信用的必要么?”
聂无双不屑一笑,对着汤森的脑袋一掌拍下。
砰!
顿时,脑浆迸裂,鲜血四处飞溅。
解决了汤森之后,聂无双看向了爱丽丝:“这几具尸体足够你饱餐一顿了,鲜血保证美味得很。”
“那个……我觉得恶心,还是算了吧。”
爱丽丝十分尴尬地解释。
“啊?”
聂无双蒙了。
觉得汤森等人恶心?
不该啊,吸血鬼见到血液不应该很兴奋的吗。
电视剧里的吸血鬼都是吸人血,而且越血腥越兴奋啊,怎么爱丽丝和别的吸血鬼不同?
或者说电视剧里只是以讹传讹?
见聂无双很蒙,爱丽丝解释道:“我们血族早就不这么残暴的吸血了,是这样的……”
血族曾经确实是吸食人血或者动物血液的,可吸食人血会遭到教廷的围杀。
这让血族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吸食人血,而是选择猪血等动物血液。
当然,听说动物的血液没有人血美味。
说回正题,随着医疗与科技的发展,各种动物血液多得是,哪怕连人血只需花钱买就行了。
比如和献血站合作,买点人血吃还不是轻而易举。
人类在进步,血族自然也会动脑子,所以根本没必要再冒着被教廷围杀的风险去杀人吸血。
简单来说,如今的血族虽然依旧吸血,但基本上都是花钱买血来吸。
这样既不用伤人,也不会被教廷发现,甚至还促进了献血行业的发展。
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什么,你说买血可不便宜,血族哪来那么多钱?
能活到现在的血族,全都是十几世纪甚至是更早的贵族,基本上都是腰缠万贯。
血族中有很多早就成为亿万富翁,所以根本不愁钱。
哪怕是她也继承了父母许多遗产,若是和人类比较,也算是资产亿万级别的小富婆。
她早就把这些钱放在银行里吃利息了,一天的利息就足够她买一年的血液来吸食了。
她的住处甚至有处地下血库,里面冷藏着半年的血量呢。
只要想吸血了,拿出一包血浆来喝下去就是了,根本不用像是电视剧中那么残忍的吸食人血。
只不过由于教廷如今大规模抓捕血族,所以她才会被迫无家可归啊。
这也是爱丽丝不愿吸食汤森等人血液的原因。
吸血对她来说就是吃饭,但让她去吸几具尸体的血液,她自然觉得恶心啊。
听完爱丽丝的讲述,聂无双脑袋都有点转不过来了。
片刻,他竖起了大拇指为爱丽丝,亦或者说是血族点赞。
是他思想太老旧了,还以为血族为了吸血还是会残杀人类呢。
没想到血族这么有生意头脑,既保护了自身,也给那些走投无路到去卖血的人提供了希望。
牛,太牛了。
“哎呀,不说那些了,对了,人家的内衣买回来了吗?”
爱丽丝红着脸询问,眼睛却不敢和聂无双对视。
“呃,买回来了,就是不知道颜色你喜不喜欢。”
聂无双尴尬的笑了笑,打开了车子后备厢。
当看到后备箱内的东西后,爱丽丝顿时瞪大了眼睛,仿佛见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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