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佟雷和夏雨(书友群:924591515)
No.1.
我叫佟雷,今年十七岁,八五年生人,是个典型的八零后。
老妈说:“取个雷字的意义在于铭记历史。”
关于当初分娩的那段经历,她始终难以忘怀,我完全可以理解,毕竟生娃属于十级疼痛。如果你对于疼痛等级不甚了解,我可以给你做个横向对比。据说满清十大酷刑勉强算得上八级,捏碎男生的蛋蛋属于九级。
十级有多痛,自行脑补吧。
临产那天,老妈还在东北农村老家。
那夜风雨交加,晚饭的时候老妈已有见红,姥姥出于安全起见,建议她去卫生所等着,可她没当回事:“下个礼拜才是黄道吉日,小崽子着急个啥?”
奈何我从小就赶时间。
她强撑着熬了半夜,被我爸送到乡卫生所的时候已经宫开两指。那会儿医疗条件简陋,简陋到七八十岁的稳婆坐着毛驴车从旁边乡镇赶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这老奶奶披上白床单,摇身一变成了助产士,在一旁呼呼哈哈的摇旗呐喊,教导老妈如何吐气用力。可能是前一夜没睡好的缘故,弄到一半,撂下句加油便找地儿休息去了,等她回来,天色又变暗,而老妈已经宫口全开。
雨势越来越大,屋内屋外的气氛都格外紧张。老妈离成功就差一口气儿,可这口气儿她无论如何也提不起来,在她内心绝望的时刻,忽听雷声大作,咔擦一声,我呱呱落地。
其实我对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老妈每每讲到此处,都要强调是先听到的雷声再生的我。
原话是:“老天欢迎你,在给你鼓掌呢。”
越是反复强调,越让我感觉她是欲盖弥彰,万一顺序颠倒了呢?那岂不是可以理解为老天看见我就烦,我刚刚降生便遭天谴!
No.2
今天在病房办理出院的时候,医生毫无疑问的建议我多休息:“身体还未恢复,自己要多注意调节。”
我不管不顾,出了医院门便心急火燎的直奔学校而去,这年头像我这种向往学习的莘莘学子不多了吧?思来想去,自己都被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
前段时间,在攻坚中考最紧张的时刻,我因为过度劳累而患上胸膜炎,当时高热三十九度多,脑门上可以煎鸡蛋。家人都劝我别坚持,可我真不想‘心若在,梦就在,大不了重头再来’,反倒是感觉自己‘I believe I can fly,I believe I can touch the sky’。于是硬着头皮没去医院,考试都是挂着吊瓶上的。总算皇天不负硬刚的人,让我压线上了市里最好的学校市一中。
市一中的新生军训已到第三天,校园里只见一片军绿色。
走在路上的我心情大好,从医院这个苦海逃离出来,整个人仿若重生一般。毕竟是市一中啊,这十里八乡的初中生哪个不想来?跟人吹起牛来都底气十足。
反正我属于特殊情况,向学校报到也不急于这一时,于是饶有兴致的在校园里瞎逛起来。
走着走着,遥见前方站着一个留着两撮小胡子的青年人,他正直勾勾的盯着前方一个面容姣好的女生。这个女生穿着绿色军训服,脸上带着一副无框眼镜,五官精致长发披肩,站在原地不时的扬起手腕看手表,似是在等人。
片刻,女孩儿独自离去,那个小胡子男人也跟着移动,小心的尾随其后。
他想干嘛?
我看八成没好事儿!
一个人的面相很重要,正所谓相由心生,这个小胡子给我的第一印象就非善类,长得丑不是他的错,贼眉鼠眼的样子实属过分,任谁见了都不会认为他是个高中生。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干脆悄悄的跟在他身后,心里盘算着,如若见他有任何风吹草动,我也方便上前制止。
就这样走了大约不到两分钟的样子,前面的女孩儿好像发觉身后异样,脚下步频明显加快,急匆匆的欲拐进她左方的教学楼。
我一心只顾着紧盯那个小胡子,等我分出神来,把注意力再次聚焦到女孩儿身上,却见她正在教学楼门口和另外一个女孩子搭话儿。
我真的没注意到她对面那个女孩子是何时现身的,仿佛从天上掉下来一般,砸的我晕乎乎。她梳着清爽的偏分,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虽然我们离得不算很近,尽管只见着她的侧颜,纵使身上穿着千篇一律的军训服装,可她单单站在那里,气场就足以形成漩涡,我的视线在这个漩涡里徒劳的挣扎,最后围着她打了个死结,再也逃不开半分。
耳语片刻后,两个女孩子跟交接棒似的,先前的女孩儿拐进了教学楼,那个‘天上掉下来的’,只身一人沿着她刚才的路线继续走。
每个人的审美或许有不同,但只要足够美,自然也就殊途同归。小胡子显然也认同我这个观点,尾随的更加起劲儿。
‘天下掉下来的’那姐们儿带着我俩在校园里转圈圈,再拐了数不清多少弯之后,终于钻进一栋小屋里没再出来。
这一路走来太过蹊跷,我深感其中有诈,所以没敢轻举妄动。前方的小胡子在屋外望了两望,确认安全后也进了屋子,至此便再无声息。
我在外面踌躇不定,很怕里面早已设好埋伏,贸然进去会被当做同党,落得个瓮中捉鳖的境地,到时候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可万一我预判错了呢?
最后还是冲动的正义感战胜了理智,我飞起一脚破门而入,全然不知自己只剩下半秒钟的可视时间。在这个半秒钟里,我看见一屋子穿着军训服装的教官和学生,看见那个小胡子套着黑色头套被按在地上,看见那个‘天上掉下来的’女孩子直面我说:“还有他!”
原来她的正面和侧颜同样优秀,貌美不可方物,羡煞芸芸众生。只用半秒钟,我轻易的记住了她的脸。
随后好几桶水迎面泼来,黑色头套从天而降,脑袋还被咣咣砸了数下,从声音上判断,类似铁盆。又听得几个声音狂叫:“揍他!”
相信我,所有这一切,真的只有半秒。
亏得我急智,在千钧一发的紧急关头,在一片嘈杂中分辨出熟悉的声音,大喊道:“徐昊,我是你爸爸佟雷!”
No.3
徐昊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原本住在大兴安岭的十万大山里,小学毕业后才转校到这儿,也因此同学们常戏称我为‘自带兰花草BGM的男人’,因为它的第一句歌词唱道: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嘤嘤嘤,用花花草草之类的称呼人家,感觉好讨厌。
意外的全家迁徙使我猝不及防,面对全新的环境,全新的同学,我只能选择融入而别无他法。
还记得第一次站在讲台上介绍我自己,气氛压抑到无以复加,紧握的双手满是汗水。台下一片黑压压的小脑袋涌动,眼前的这些崭新的面孔,令我感到陌生和无助。好奇的目光如箭矢般射来,我无处可躲,身中数箭。
好痛啊!却无人解救。
我低着头,轻轻的喃喃自语:“我……我叫……佟雷,今年十三岁了。”
浓重的东北口音与这里的语境格格不入,紧接着就是尴尬的寂静和突然爆发的哄笑。
我对自己的表现失望至极,只能紧咬牙关,按照老师的指示坐了下来,旁边是男生还是女生已然不记得。仿佛一只被放大镜聚焦的蜗牛,只能将自己缩在小小的壳里。整节课我都没有敢抬头,四十分钟的课时仿佛走了一个世纪的旅程。
放学的时候,爸妈特地来校门口接我,异常亲热的询问:“新环境适不适应?”
凡人都喜欢明知故问。
我没有作答只是苦笑,他们互换眼神之后,拍着我的脑袋说:“没事,慢慢就熟络了,走,回家吃饭。”
又是回家吃饭!强烈怀疑他们俩上学的时候语文及格过没有,激励人的话连半句都说不出来。每当我遇到挫折,安慰我的方式总是吃顿好的,吃完好上路啊?
回家的路,好漫长。
这个城市的人太多,人行道却很窄,市政建设极差。抬起头,只能望见扑面而来的尘土。我们穿梭在迷宫般的小胡同里,甭提多憋屈,远没有在东北大山里肆意奔跑来的畅快。爸妈走在前面窃窃私语,我则背着书包垂头丧气的跟在后面,一家人看起来都心事重重。
新家很小,很简单,我放下书包,颓然的坐在沙发上,为什么还不满意呢?我自问,至少还算有个家。
学校生活也不顺心。
这个世界好人很多,坏人也不少。在学校里,总有几个好事的同学管我叫‘小东北’。虎落平阳被犬欺,我极力忍耐,权当是几只哈巴狗在狺狺狂吠。
直到有一天,我们冤家路窄相会在厕所,我再充耳不闻感觉都对不起自己,于是撸起袖子刚想干他妈的,身后的一个声音惊讶到了我。
“你们不要太过分!以后谁再敢这样叫他,先问问我!”
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徐昊。
我颇为震惊的回头望去,他瘦瘦高高,穿着一件黄色T恤,眉头纠成一团,眼睛瞪得圆鼓鼓的,厕所里因为他的这句话忽然没了声音,其他人的表情告诉我,他们显然还没回过神儿来,带头的那个人感觉丢了面子,慢慢的走向他,气氛陡然变得紧张。徐昊站在原地巍然不动,两个人的鼻子险些贴在一起,战斗一触即发,这时候恰巧上课铃忽然响起,我赶紧拉他跑出了厕所。
回班级的路上,他对我说:“我叫徐昊,没事儿来找我。”
徐昊很靠谱,我也的确做到了有事儿没事儿都去找他。少年的世界说不清也道不明,男生之间的友谊在不经意间萌生。没过多久,我们俩就跟蜜月期的小情侣似的,每天在一起上学、放学、写作业、打街机,有说不完的话题,也有争不完的真理。现在看来,俨然一对活脱脱的男男CP。
No.4
小胡子没被冤枉,直接被几个人押送到校保安室处理,而我则被徐昊架着去了校医室。
当时我那句求生欲极强的嘶吼令现场鸦雀无声,只听徐昊的声音说:“友军!是友军!”
我隔着黑色头套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毕竟刚出院,身体本来就虚,激动过后的肾上腺素退潮令双腿难以为继,整个人咣当一声瘫坐在地上。
头套被摘掉的那一刻,徐昊的整张脸映入我眼帘,他狂笑着将我从地上拉起来。
我好气又好笑:“真有这么开心?”
“谁叫你鬼鬼祟祟的跟在人家夏雨身后,觊觎美色啊?”
原来她叫夏雨。
我天性不喜欢骗人,所以没有立刻回答她。关于这个事儿,我的初心当然是好的,这毫无疑问,可是任谁见了这个名叫夏雨的女孩子,不想多看几眼?
我支支吾吾:“我乃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夏雨走到我旁边,用略带审视的目光盯着我:“你可把珊珊吓得不轻,她刚才对我说被两个人跟踪,关键在于一个比一个丑。”
见她一颦一笑,果真是人美声音甜,温柔气质佳,但我不服气:“谁比谁丑说清楚点!”
“反正是丑,你还分什么高下,”徐昊拉过我就要走,“哥去给你拿军训服。”
这时,一个黑黑壮壮,毛发特浓密的家伙从旁边走过来:“哥们,走之前先摸摸自己的脑袋,刚才砸你头的平底锅上好像有血……”
不提则已,我忽感头顶部微微湿润。原来是他!用的还是平底锅!
夏雨认为自己也有责任,跟我们一同去的校医室。
路上,她突然说:“刚出医院又进医务室,你可真惨!”
我望向徐昊:“你告诉她的?”
徐昊的样子相当无辜。
“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夏雨夺过话语权,“医生在给患者输液治疗之前,为了避免反复静脉穿刺的痛苦,都会事先吩咐护士去给患者打好留置针。我发现你左手背上有一片红红的印记,其内隐约可见针孔,这种情况大多就是由留置针导致的。这个留置针造成的印记现在仍清晰可见,说明你刚出院不久。再看你神情晦暗,走起路来晃晃悠悠,倘若你认为自己没病,我还真要劝你赶紧去医院瞧瞧。”
“你还别说,他就是这么个人,”徐昊如遇知音,“之前他生病发热,还是我先察觉到的异样,你说他有多……”
“多大大咧咧是吧?”夏雨替徐昊说完,“从外部粗看来,他把自己打理的还算井井有条,可脚下那双黑黢黢又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出卖了他的懒散本性,如果真爱干净并且足够细心,根本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出现。当然,他不属于个例,而是你们这些大男孩儿的通病。”
听近在咫尺的两个人对自己评头论足,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愉悦的事,我打断他俩:“完事了吧?”
“嗯……”夏雨似乎还有话要说,“你应该不是本地的,虽然口音已被同化,但平翘舌的发音很准确,与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有天壤之别。”
她这一席话触碰到了我内心里关于故乡的痛点,都说思乡是每个中年男人必经的心路历程,可我才十七岁啊。
我的家乡位于祖国地图的鸡冠之上。
曾经听闻,三亚海边上有两块大石头,一个上面刻着‘天涯’,另一个则刻着‘海角’。我暗自寻思实属大言不惭,如果那里是天涯海角,老子小时候就住在世界尽头!
打我记事起,爸妈就酷爱饮酒,不仅是个人爱好,也是交际工具。我的整个童年也因此被划分为爸妈醉酒前和爸妈醉酒后。醉酒前,我的生活与其他小朋友别无二致。醉酒后,它随即变成一部名为‘想要活下去,就要靠自己’的血泪史。
爸妈对饭局文化近似迷信,我家也的确在饭桌上的推杯换盏中飞黄腾达过,只是好景不长,酒桌上虚假的友谊跟他们杯中的高度白酒很相似,上头快,第二天醒的也快。正所谓飞得越高摔得越痛,我总在思考,当时爸妈是有多走投无路,最后才落得个背井离乡,来到现在这个中原城市。
No.5
是不是所有跟医生沾亲带故的职业都长着一张苦瓜脸?
如果不是,那我们眼前的这名校医该如何解释?
她不施粉黛,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戴着一副金色边框眼镜,半长的头发扎在脑后,行事作风干练,只是从我们进屋开始,就未曾见她笑过,搞得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我决定就诊之前先跟她道个歉:“实在不好意思,千不该万不该,被人拿平底锅给揍了,您说跟谁说理去,您多多见谅,劳请抽空帮我看看?”
她意味深长的望着徐昊和夏雨:“你们朋友?怕不是被揍傻了,太严重的不归我管,最好直接去医院。”
夏雨连连摇头,笑道:“跟我关系不大,您随便处置。”
还是徐昊够义气,赶忙打圆场:“他除去长了一张时常漏风的嘴,其余还算好。”
患者嫌医生不够热情,医生嫌患者没事多作怪,两者都心不甘情不愿的,医患关系能不紧张么。
她刚将我的伤口处理妥当,医务室大门突然被鲁莽的撞开,那个毛发特浓密的家伙现身门口,手里竟还拿着凶器平底锅。
徐昊向他挥手示意:“飞哥,你怎么来了?”
他摆动着手里的平底锅:“我来慰问一下自己犯下的罪。”
从见他进门开始,我的头皮就诉苦似的隐隐作痛,自己现在的狼狈模样全是拜他所赐,真想夺过平底锅给他来几下。
后来发现这个人还挺有趣,他叫周延飞,大家都唤他飞哥,对于这个称呼,他倒也不谦虚,答应的心安理得。飞哥是一个特耿直的人,有时候耿直到让你无可奈何,只能用可爱又可恨来形容。
我们几个毕竟属于同龄人,共同话题数不胜数,飞哥还很会带动气氛,于是光速打成一片,大家伙儿聊的正火热,医务室的大门再次被推开,两个女生互相搀扶着走进门来,这次轮到夏雨迎了过去:“珊珊,你怎么也来了?”
夏雨口中的珊珊姑娘,不正是小胡子跟踪的第一个目标吗?后来我才知道她原名张珊珊,她正搂着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子,身高上两人相差无几,比典型的亚洲女子平均身高要略高几公分。夏雨显然跟她们俩不在一个海拔平面上。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空气清新些,人也会长的漂亮一点?我并不是有意贬低谁,都说比较完美的情侣身高比例,是女生不用抬头便可很自然的搭在男生肩膀上。按照这个理论,她跟我这个五尺两寸男儿还挺搭呢。
珊珊说:“军训太累,外面太热,武俊婷她中暑了!”
校医懒得看,走的时候冷冷道:“两天来了三次,空调比我有疗效。”
刚才还哼哼唧唧,瞧见校医夺门而出,趴在珊珊身上的那个名叫武俊婷的女生,立马变得神气活现:“嘿嘿,空调是个好东西!”
原来是诈伤!
珊珊定下神来才发现我,惊道:“你们怎会和这个色狼为伍?”
费了半天口舌,他们才让珊珊明白我是无辜的,没等到珊珊说话,武俊婷抢先开腔,她想分个敌友:“我们都是七班的,你是几班?”
我向她解释:“我八成被学校归类为延迟报到,恐怕还没分呢。”
她继续问:“你中考几分?”
我相当自豪:“不多不少恰恰正好,哥们我压线!”
“哦,同班同学你好,”武俊婷胸有成竹,“据我开学以来的打探,分班仅凭成绩,一到三班为重点班,其余依次往下排,像你这种垫底货,七班基本板上钉钉。”
No.6
接下来的几天,我跟着五班的方阵训练,就算情况特殊,教官也没对我法外开恩。
除外对学生身体的摧残,我始终也想不明白开学前军训的意义何在。是故意给刚入学的愣头青来个下马威吗?威胁我们老实点,否则天天训。
烈日当头,晒的人想哭都哭不出来,因为泪水早就转化成汗水流干了,当真是应了欲哭无泪这句话。有时候熬不住,心里特想耍个赖,躺地上佯装歇菜吓吓眼前这些兵哥哥,可惜哥们我坚强勇敢,干不出这档子昧良心的事儿。
要说对谁有印象,还真得想半天。大家伙儿穿着同样的军训服装,拥有同样晒得黝黑的肤色,就像同一个流水线上的产品,分的清才怪。这个班里只有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甚是出挑,可殊不知我乃直男癌晚期,能注意到他,还是托夏雨的福。说起这件事儿,自己也觉得颇为神奇。有那么几次,我的视线紧盯夏雨不放,此时的夏雨仿佛一面镜子,将我的视线折射,我沿着折射线一路望过去,在终点和那个男生狭路相逢。
按理说,如果视线能聚焦的话,夏雨早被训练场上的男生给烤熟了,可我为什么会在众多视线中,独独与他不期而遇,总不该是个爱情故事吧?
咦……想想就感觉好恶心。
特别要感谢一个走路顺拐的胖子,皮肤白白嫩嫩,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带着一副无框眼镜,把整个脑袋衬托的好似一个排球,他顺拐的样子就像一个半成品的机器人,而且还是残次品的那种,也算是给无聊的军训带来些许欢乐。
这样捱了几日,七天的军训终于结束。离别的场面蔚为壮观,许多同学跟教官抱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追着军车跑啊跑。我很不理解,前几天还被这些兵哥哥训的生不如死,吼的胆战心惊,他们祖宗十八代估计都被问候了个遍。等到结束,画风怎么就变得你侬我侬依依不舍,难不成这正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我正思考的入神,学校广播忽然响了起来:“请佟雷同学到政教处来一下,请佟雷同学到政教处来一下……”
我心里没底,多年的斗争经验告诉我,平白无故被点名总归没啥好事儿。可人家指名道姓的叫我,装作没听见岂不是很不给面子?回头又想,妈的,是政教处在叫我,不去的话我作死啊!
晚上回家的路上,徐昊在我身边蚂蚱似的蹦来蹦去,不停地问我政教处让我过去干嘛。
我不胜其烦,低声说道:“我似乎看见了传说中的大皮鞋!”。
一个绰号是大皮鞋的政教处主任。
他名声在外,我初中的时候就有所耳闻。咱们就事论事,绰号还是蛮喜感的,只是听了他过往的所作所为就再也笑不出来,比如抓着不听话学生的头发从三楼拽到一楼,再比如让两个打架的学生互相扇了整节课的嘴巴子……
我人到政教处后,没敢贸然进去,而是选择在门口向里面小心窥探,看见一个瘦高的中年人正站在办公室中央,他五十岁上下的年纪,皮肤黝黑,身材略胖,上身是起了褶的灰色西装,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脸上面无表情,两条深深的法令纹让人印象深刻,嘴里叼着半支香烟,双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个部门的领导呢。
对哦,在我们学校,他的确是领导。
进门后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就听见他用略深沉的嗓音问我:“佟雷?”
我当时愣了愣,轻轻的应了一声。他随即指着办公桌上的一张纸说道:“拿走,七班!”
我小碎步跑到他跟前,拿上那张纸掉头就走,原来是新生报到登记表,走之前还不望回头瞟了一眼,果然是双黑皮鞋!
No.7
市一中非寄宿制,但仍要上早晚自习,可贵之处在于还能享受双休,在这个唯成绩至上的年代,办学理念堪称先进。
晚上一到家,爸妈不出意外地已经在饭桌上畅饮,此等景象对于我来说司空见惯,不由感慨人类果然一种善于学习的动物,趋利避害是本能。自从来到这个中原城市,以前家里高朋满座的景象再也不见,唯剩他二人对饮。
看见我到家,他们俩赶紧招呼我过去吃饭。我把书包随意的甩到沙发上,还没坐定,老妈上来抓着我的手端详半天,老爸也怔怔的望着我,我们三个人犹如冰冻一般。
良久,老妈嘴里终于嘣出一句话:“鑫鑫,你黑了。”
鑫鑫是我的小名,两个字总共六个金,对我的期盼不言自明。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在她脸上,那感觉仿佛是昨天听的一个笑话,今天才笑出声来。
我叹了口气:“军训多少天了,你才来这么一句,反射弧长的令人钦佩。”
老妈听我如是说也忍俊不禁,遂转移话题,又问了大堆无关痛痒的事情,诸如上学新环境适不适应?新同学好不好相处?座位靠前还是靠后?有没有人为难你?
场景转换的太快,这串连珠炮似的问题把我搞得有点儿蒙圈,我拿起筷子敲桌子:“老妈,我这是去上学又不是上战场,哪里有这么多问题?甭瞎操心。”
老话说慈母严父,我家却是慈父严母。老妈就是那个站在我家食物链顶端的女人,倘若放到以前,她说话的时候,我和我爸放屁都得掂量掂量,声音不能太大,味道不能太臭。奈何时过境迁,或许因为年纪渐长,或许因为全家迁徙后老爸成为家里赚钱的主力,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老妈的脾气渐收,我和老爸的日子这才渐渐好过起来。
老妈吃了我的闭门羹,刚想发作,老爸赶紧拿起酒杯拦了下来,在旁边打圆场道:“有啥好问的,吃饭吃饭。”
说罢赔笑着举杯小酌了一口。
一个更年期的老婆和一个青春期的儿子,每天把他架在火上烤,想到此处,我竟然觉得有点儿好笑。
老爸他性格随和,原来在林业局工会担任副主席,还是文工团的团长,说拉弹唱样样精通,当时我爸弹琴我妈伴舞,外人看得好生羡慕。而现在为了维持全家生计,支了个摊位卖起自行车,风吹日晒不说,那双本该弹琴的手满是老茧,我看着甚是感心酸,然而老爸却连半句怨言也没有,用一句话形容就是,C'est La vie。
这就是生活。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了生活真相以后依然热爱生活。
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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